关于2022年度新晃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1:15 信息来源:新晃县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新晃县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3年7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新晃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积极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的“下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监督,紧盯问题抓整改。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好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责任。今年9月,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审计局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组成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核实、审核资料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并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报送督办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整改落实落地。
二是标本兼治,举措务实抓整改。各乡镇、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项逐条落实,逐步推进整改。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促整改。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同向发力,成果共享。在各类监督的联合推动下,审计整改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的83个问题,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 72个,整改完成率86.75%。仍有11个正在整改。
(一)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分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编制不准确,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做好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9月27日经人大审批调整,做到预算编制更精准。二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会议费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已进行了整改,2023年度预算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42个,金额7012.48万元,会议费在预算方案中列明会议费明细情况。
2.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未及时清理待查收入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6日,已确认以前年度待查收入171.87万元,其中2020年度3万元,2021年度70.9万元,2022年度97.97万元,尚有60.88万元未确认,其中2021年度21.11万元,2022年度39.77万元。对于未能确认的收入根据相关规定,达到三年时限仍未能确认的收入将全部划缴国库。二是预备费应急救灾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2023年1-10月,已拨付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紧急采购防疫物资资金93.75万元;林冲镇大堡村桐坪地灾治理费用2万元;还有98.99万元未拨付。
3.关于政府债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新晃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晃县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工程2个项目均已完工形成实物工程量,新晃县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工程已全部支付到位,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023年4至9月已支付162.46万元,还有2150.98万元未支付。二是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2023年7月已支付新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拖欠溆浦永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款45万元,还有15万元未支付。
4.关于财政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上级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6日,2022年度上级预算指标已全部下达;二是库款保障水平不在合理区间的问题,2023年度全力保障库款水平,考虑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省级资金调度按惯例会将1-2月两个月的资金量集中于1月调度,我县春节期间财政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及人员经费的体量大,因此1月的库款保障率会略低于标准,2至10月均在标准区间。三是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已就代管专户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其中包含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履约保证金等往来资金,不应作为结余收回。四是已统筹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的问题,2022年底结算时存量资金已作为财力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该项实际无结余,总预算会计无法做账务处理,仍体现为沉淀。五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已加大清理收回力度,截至2023年7月底,出借给政府平台公司22012.16万元(晃源经济开发集团公司借款19527.36万元,九州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借款2484.8万元)均已收回。
5.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前年度新晃县黄家垅特色侗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完成工程量66%,2023年4-9月已支付200万元,还有755.24万元未支付。二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还有87.38万元暂未拨付到位。
(二)产业开发区的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2年度未对产业开发区开展审计。
(三)部门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的问题,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超预算主要是因为购置的公车是按照上级省公安厅发通知要求执行的,所购公车占用的是省公安厅的编制,故这一情况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是难以预计的。二是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其中县林业局将2018年-2021年的涉林资金199.64万元已拨付到位,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账面结存2016年少数民族助学金、2018年医疗减免金上缴县财政18.59万元。三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造成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因县财政收支矛盾大,县交通局以前年度项目未能纳入预算235.41万元。四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县交通局对财政拨付正通公司的工程款已按要求进行了收支核算,并承诺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2.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4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鱼市镇政府、贡溪镇政府、贡溪镇小学、扶罗镇政府均已上缴县财政。二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县林业局、县中医院等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县中医院已将超标准部分退回医保基金0.8万元,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向县网络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网络公司已上缴县财政8.6万元,还有2.83万元未整改到位。四是违规给予职工及家属医疗优惠的问题,县中医院已取消其优惠政策。五是未经批准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县中医院就此问题向财政部门沟通请示,因无法补办相关备案手续,已承诺以后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进行审批备案。六是违规支出的问题,县林业局在审计期间已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18万元,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已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驻村工作人员交通费补助4.38万元,并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进行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七是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收回扶罗镇政府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公用经费指标48.26万元。
3.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问题,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林业局和县中医院已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主要负责人已不再在发票上签字。二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扶罗镇政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和县中医院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账务处理。三是支出报账欠规范的问题,扶罗镇政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和县中医院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四是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县交通局和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已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部分补录到位,养护中心对多计事业支出已进行账务调整。
4.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未审批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县中医院已对超市关门停业整顿,食堂已签订租赁合同,县财政局与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30日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晃财国资〔2023〕37号),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底数不清的问题,县林业局将转移到政府平台公司的资产提请国资部门,后续由国资部门统一下文进行账务处理,扶罗镇政府资产信息系统与财务账固定资产记录差52.63万元已按规定制度调账。三是采取融资方式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问题,县中医院承诺今后要加强学习,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损失和浪费,防范债务风险。
5. 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一是部分无害化卫生厕所未达标的问题,扶罗镇对相关的户进行了整改维修,县农业农村局下交办函要求各乡镇全面摸排整改,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项目建设非法占用土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将土地报批资料上交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审核。三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县财政已下拨步头降通三级路界牌坳至步头降项目资金200万元,县交通局正在组织实施中。四是已完工工程项目未及时进行决(结)算审计的问题,公路养护中心已对部分项目送审计部门审计。四是长期借用利益相关企业车辆的问题,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已退回。
6. 自然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是安全饮水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扶罗镇政府已在水源地建立护栏。二是对耕地“非粮化”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扶罗镇政府已对弓判村稻田养虾项目闲置耕地进行了复垦。三是对耕地、森林资源、农村环境卫生等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扶罗镇政府承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台账、加强巡护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7. 巡察、督查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落实上级巡察、督查整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市巡察中发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违规借支工程款事项,尚未收回整改到位。县中医院在落实怀化市禁毒委员会督查退回初次审领C2以上车型驾驶证人员毛发检测费用事项,已退费39.9万元,还有153人2.16万元未清退到位。
(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完成审计政府投资项目81个,对多算、重算、高算造价均已审减,审减造价2773.97万元。对有的工程设计不全、不合理,施工时变更较多;施工过程的签证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特别是500万以上EPC招标项目,投资大、工期长,项目管理上不是很完善,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预算的问题。强化建设单位内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晃政发〔2018〕5号等文件,对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把关;深入现场,采取测量、挖钻、取样、拍照等方式掌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实际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尤其是隐蔽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等关键资料和数据。规范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把好项目建设质量造价第一关。
(五)审计要情、审计移送的处理情况
2022年呈报审计要情5篇,审计要情均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批转。如县两办出台《新晃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开展2019至2021年“厕所革命回头”看工作,并及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农田30亩“非粮化”得到恢复。2022年审计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3条,立案两起。
三、尚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但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是有的问题客观情况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需持续推进,如部分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有的账务涉及到一二十年前,经办人、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已变动,问题清理难度大。二是有的问题受多方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特别是县财力的影响,当期难以整改,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范,如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进度缓慢、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量等问题。三是个别部门和单位整改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如县中医院、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巡察、督查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及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整改质量。县审计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县人大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政府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对目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将严控整改质量,坚持“一一对应”原则,将相关问题列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