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晃县卫生健康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29 08:25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等。
(2)机构设置
设14个内设机构:1.党政办,2.人事股,3.规划财务信息股,4.行政审批股,5.医政医管股,6.疾控妇幼健康股,7.基层卫生健康股,8.人口监测股,9.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股,10.宣传股,11.爱卫办,12.综治办,13.红十字会,14.会计核算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新晃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27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5.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2022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4613.84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减少,上级财政补助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支出预算4276.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9.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00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3万元。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46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741.88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减少,上级财政补助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61.71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1万元,占3.04%;卫生健康支出3684.30万元,占93.00%;节能环保支出61.00万元,占1.54%;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65.83万元,占1.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60.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01.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老人投保;卫生健康支出2379.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政策性补助、老年乡村医生补助、武陵山片区人才津贴、卫生应急培训、农村适龄妇女防癌免费检查;节能环保支出6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置;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检达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8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2.50万元,下降18.81%,主要是因为压缩开支、控制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新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21.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90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部门工作专项会议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专项工作布置、专项工作调研等;培训费预算0;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服务类采购预算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2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7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32万元,项目支出2501.3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