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训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5:36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88号)文件精神,我县此项目培训高素质农民142人,培训资金42万元。

2.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主要从培训人数、培训完成率、受益农户数、培训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来考量。培训高素质农民142人次,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是通过跟班指导,培训课时完成,高素质农民系统填报情况、资料上交后1个月内,对培训农户电话抽查等形式开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目前,项目资金已经到位,培训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资料购买、学员交通费、场租费、食宿费、教师讲课费、教师及管理人员差旅费用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对项目资金设立专账,实行报账制,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凭培训档案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目前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140人。

(2)项目完成质量。培训质量较好,根据方案安排,精心遴选机构和培训课程,培训前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师资为院校老师。

(3)项目实施进度。截至今天,已经完成140人的培训任务。项目实施进度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按照方案培训资金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培训粮油、蔬菜种植技术,畜牧、家禽养殖技术、乡村治理,乡村旅游、电商等课程,提高参训人运用新技术的能力;通过走出去参观交流,开拓参训人视野,为乡村建设、产业兴旺提供支撑保障。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彰显国家政策好,农民能在家门口免费享受学习技能、参观实训的机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宣传生态绿色理念,学记一些农药化肥减量技术,精准施肥用药,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农户能生产出更多绿色生态产品。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掌握技术对于在家务农的农户多一项谋生手段,对学员起到农户增收,农业增效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的两个培训班,一个乡村治理班学员满意率100%,一个粮油培训班学员满意率98.6%。综合满意率都超高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1.项目立项。该培训项目为上级专项下达的项目。

2.项目跟踪监管。项目实施中,有专人进行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按照正常进度开展实施。

4、项目其他方面。无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使用。均按照省级方案标准使用。

2.项目资金拨付。目前,资金全部拨付完,但存在资金拨付较慢。

3.会计核算;无

(三)产生的原因

经费拨付进度较慢。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项目规划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时制定年度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资金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规划草案与绩效目标;及时下达项目资金。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项目实施完,及时兑现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有效开展和项目实施主体权益。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掌握了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新晃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训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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