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黄精种植奖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09:24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黄精产业实施方案》(晃委乡振组发〔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脱贫户、监测户自主申报,村级初审公示,乡镇验收,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工作办公室集中审核抽查,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材料或电话实名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或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745——6232207;

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办公室:13974514421;

晃 州 镇:0745——6279910;

林 冲 镇:0745——6221361;

鱼 市 镇:0745——6521318;

波 洲 镇:0745——6421022;

扶 罗 镇:0745——6361008;

凉 伞 镇:0745——6441015;

中 寨 镇:0745——6191500;

贡 溪 镇:0745——6151023;

米 贝 乡:0745——6381006;

步头降乡:0745——6431188。

新晃县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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