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29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
2.负责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财务计划、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工作、负责指导本县农业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农业农村局,编制数109名。2023年年末在职人数84人,财政全额拨款84人,退休人员78人,遗属补助人员20人。
2.内设机构:办公室、秘书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改革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和市场与信息化股(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土肥工作站、农村能源管理站)、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农作物种业管理、科教、粮油管理、植保植检)、养殖业管理股(畜禽种业管理)、农田建设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中药材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民素质教育中心,烟叶生产管理站。
3.二级机构包括: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独立核算)、农村经营服务站(独立核算)、农机事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新晃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5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万元。2024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241.19万元,下降11.47%。主要是因为上级补助项目和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5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05万元,农林水支出914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7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241.19万元,下降11.47%。主要是因为上级补助项目和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5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5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72.05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9149.14万元,占95.48%;住房保障支出101.72万元,占1.0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99.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182.6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费103.4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推广等专项业务工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25.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补助支出;其他人员经费143.1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遗属、临聘人员、特殊津补贴、定额差额补助、离退休特殊生活补贴、小车费等;标准农田建设(上级资金)3088.33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上级资金)160.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农机具补贴资金,推动农业机械的推广及运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级资金)2017.33万元,主要用于将补贴直接发放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上级资金)489.53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水稻种植者进行补贴发放,支持我县水稻种植户,保障水稻种植面积;农产品检测机构运转3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定量监测、快速监测等;粮食生产工作及奖励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粮食生产示范片1000亩以上,带动全县粮食生产;乡镇农机购置补贴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开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452.65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县578个表层样点进行逐一调查采样,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我县土壤质量、立地条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不断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受污染耕地退出水稻种植补贴70.3万元,主要用于针对新晃县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划定的严格管控区开展严格管控区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种植;水稻生产示范片创建工作1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水稻生产示范片4个,合计1000亩;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1.2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级资金)127.1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助22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扑杀补助;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检验1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监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新晃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3家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1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2.37%。主要是因为单位节约开支,严格管控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新晃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7.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工作增加,所需相关经费开支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44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12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53万元,项目支出6529.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