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25 16:28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对标对表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带领全局不断开拓进取,奋力建设“一堡五高地”,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较好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稳定粮食生产安全。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政策落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以每亩补贴114元的标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资金2058.7万元,惠及农户5万户,涉及18万亩;以每亩补贴24元的标准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总资金405万元,惠及农户4.73万户,涉及16.87万亩;以每亩补贴46.13元的标准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总资金505.91万元,惠及农户4.33万户,涉及10.97万亩。办理农机补贴申请表3610份,受益3408户,补贴机具3610台,中央补贴资金233.586万元,拉动农民投入585.42万元。其中收割机20台,轮式拖拉机4台,旋耕机4台,微型耕耘机2137台,田园管理机14台,施肥播种机1台,碾米机1288台,饲料粉碎机34台,农用水泵108台。办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4份,受益4户,落实中央补贴资金3.9万元,省级补贴0.1万元。二是开展耕地抛荒整治。明确乡镇、村职责,压实责任,要求各乡镇、村组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积极构建耕地“非粮化”、抛荒“发现、制止、查处”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并建立相关台账,对2022年实施整治抛荒的耕地落实耕种,发放2022年抛荒整治补贴32.27万元,涉及户数为368户耕地2981.75亩。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田长制”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对耕地进行网格化耕地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巩固治理成效。三是全面落实粮油播种面积。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6.23万亩(其中水稻16.52万亩,旱粮种植9.1万亩,大豆玉米复合种植0.61万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8%,预计粮食产量8.2万吨以上。收获油菜7.7万亩,产量0.72万吨,落实2023年度油菜生产任务7.9万亩。四是做好重要农产品生产。预计蔬菜播种面积5.11万亩,总产量5.82万吨。水果种植总面积2.36万亩,其中柑橘0.36万亩,时鲜水果1.62万亩,果用瓜0.42万亩。五是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2022年度中寨、贡溪两个镇2.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土壤改良2.77万亩,修建拦溪坝10座、山塘10口、渠道256条85km、排水渠堡坎40条12km、机耕道73条40km。实施2023年度林冲、鱼市等乡镇2.5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和投融资创新建设。完成2022年14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主体的验收,积极开展冷库建设项目储备。六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开展植物保护工作,全年开展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柑橘、葡萄等6种主要农作物病虫鼠害测报工作,完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各项报表报送600余张次,共发布《病虫情报》8期,其中水稻6期、趋势预报1期、油菜1期。全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中长期和短期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了85%、96%以上。全县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建成标准化区域服务站2个,拥有植保无人机5台、担架式、背负式机(电)动喷雾器等中大型施药器械50余台。全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达到5个,其中获得湖南省授权的服务组织3个,实现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4万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面积达19.3万亩,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4.3%。落实土肥田间试验5个,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2.35万亩。开展新品种试验,参试水稻品种9个、玉米品种6个、油菜品种6个。推广甬优、泰优、农香系列水稻优良品种9个,佳禾、华油杂、沣油等油菜优良品种6个,华丰、劲单9号、吉玉等玉米优良品种4个。开展粮油生产示范创建,在扶罗镇东风村、新寨村、晃州镇胜利村、贡溪镇绍溪村创办4个县级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千亩综合示范片。在扶罗镇新寨村、晃州镇沙湾村、凉伞镇花园村创办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百亩示范片,建设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示范点20个,主推缩株保密技术。开展技术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培训,组织农技员、种植大户开展冬油菜技术、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蔬菜疫病绿色防控技术等线上培训8期,以田间学校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开展籼粳杂交稻栽培技术、油菜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实用技术培训班22期,培训农民5200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140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5万余份,发布农业灾害应急补救、病虫害情报等农业信息100余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确保了技术到户、到田,提高技术应用率。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产业发展资金2333万元,用于发展中药材(黄精)、黄牛、庭院经济等产业。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主体验收。对2018年以来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对产业进行分类施策,确保产业延续。落实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280万元,严格按照程序筛选新晃侗族自治县相源农业有限公司、新晃湘客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新晃顺兴养牛专业合作社、新晃尖锋坡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晃县碧溪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晃县泽明林业专业合作社等6家经营主体实施。派遣驻村工作人员13名,确保5个乡村振兴联系村的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黄精种植面积达3.2万亩,新晃获评中国生态黄精(食材)之乡,新晃黄精获评中国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全县新建标准化规模牛场11家,全县30头以上规模场达210家;持续推进能繁母牛扩群和品改工作,建成优质牧草试验示范基地70亩,新增能繁母牛2100头,完成肉牛品改2万胎次;大力推广人工种草养牛,发放2023年春季牧草种苗300万株,推广春冬季优质牧草种植2.5万亩,成功举办湖南省2022年度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新晃老蔡食品文化产业园”被评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完成侗藏红米种植1200亩、科研育种50亩,年产值达3500万元。完成烤烟种植面积6101亩,新建烤烟房150座、维修54座,收购烟叶1.3万担,实现产值2180万元,创烟叶税449万元。五倍子蜂蜜产业中蜂养殖量达3.8万箱,东魁杨梅种植新增2000亩,开展贡溪鸡、凉伞花猪保种工程。茶树菇、艾草等产业来势极好,设施蔬菜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三是深入开展“一主两辅”擂台赛。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擂台赛”工作方案》,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主,强化乡村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辅,大抓以黄精、黄牛为主的特质农业产业,每季度打一次擂台赛,召开一次现场会,积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11月,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2180万元,增长50.6%,村均收入超过15.6万元。其中收入在5-10万元的村80个,10-30万元的村45个,30万元以上的村13个。
(三)全力打造“和美湘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湖南实际,坚持久久为功,围绕“五治五美”标准,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总要求,以“打擂台”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大行动”。改(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800户,年度改厕任务完成率达100%,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99%。完成沟塘清淤等治理12处。完成省定建制村污水治理任务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77%。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专项宣传活动11场,张贴固定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37万份,发放两分类垃圾桶1.24万个,逐步完善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拆除空心房、乱搭乱建建筑物等142余处,修缮古建筑3栋。完成微景观打造80余处,完成裸露泥土整治22处。安装家风家训牌2000余块。投入专项资金510万元打造波洲镇柳寨村-江口村-暮山坪村“和美乡村示范片”。创建“和美庭院”1370个,“和美团寨”137个,“和美村庄”17个,“和美乡镇”1个。张贴“八整洁”宣传牌3.7万张,评选“最清洁户”115户,“最美庭院”137户。波洲镇入列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镇,晃州镇向家地村入列2023年怀化市和美乡村建设“十大网红打卡点”。成功创建市级“和美乡镇”1个、“和美村庄”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暨2023年第二季度“打擂台”大会上典型发言。
(五)持续抓好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展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集土壤样品279个。完成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种植和安全利用区治理任务。推广秸秆还田还土8万亩。设置回收点13个,回收农膜72.25吨,回收率85.62%。收集量秸秆利用9.12万吨,综合利用率88.74%。推广绿肥5.2万亩,有机肥使用3.34万亩次。宣传、引导农民选择施用碱性肥料品种,改良酸性土壤1.16万亩。继续在2022年耕地质量监测点上采集土样22个,丰富监测点数据,为耕地利用、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6.3万亩,滴灌施肥、喷灌(微喷灌)施肥等水肥一体化技术0.35万亩。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对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空心莲子草、水葫芦等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进行再一次普查,设置59个踏查点,经过调查,发现农业外来入侵生物28种,开展福寿螺综合防治宣传讲座11场次,提高农民群众识别外来入侵新物种能力,提升防治技能。指导群众灭杀福寿螺3600余亩,水葫芦经过多年治理已基本消除,加拿大一枝黄花、空心莲子草得到有效管控。
(六)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功通过CMA资质扩项及CATL资质认证,建立县级监管展示终端和县级追溯服务站各1个,建立主体追溯示范网点10个,乡镇追溯服务站点11个。县级蔬果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率为100%,定量检测合格率99.6%,省、市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全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聚焦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农药经营门店巡查检查150人次、检查主体105个,在农药店、监管服务机构、村宣传栏张贴禁用农药名录、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5000余张。向各类生产主体和农户开展生产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培训和宣贯12次,参训145人。开展下乡进村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深入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引导老蔡、蜂窝窝、侗都米业等企业健全标准体系,严格自控自检,落实主体责任。新增五倍子蜂蜜、波洲老哥贡柚、波洲老哥金柚3个绿色食品,侗藏红米、侗藏香米2个绿色食品标志到期成功续展,全县绿色食品达到9个,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精绿色食品标志完成材料报送。全年县级共计监测蔬菜、水果、稻谷、畜禽和养殖产品96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6%。完成省级风险监测31批次,监测抽查17批次;市级风险监测2批次,监督抽查3批次,合格率均为100%。各乡镇摸底上报的79个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85%以上已经进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湖南省应用系统,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累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48万张,基本实现农产品主体、产品双码追溯,包装赋码标识流通。
(八)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完成2022年度清产核资,全县138个村(居)农村集体资产总额24.18亿元。“乡村振兴共享贷”完成授信6.32亿元,放款23个村8550万元。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发放新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宣传资料1000余册。建设新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数字化大厅,制作VR链接223条。采集地块资源信息共186宗,总面积为1.96万亩。其中预流转项目挂牌139宗,总面积1.4万亩;历史流转项目备案35宗,总面积691.84亩。建立新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媒体矩阵,在抖音微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发布110个宣传视频,近30天抖音总播放约17万,各平台粉丝累计约2000万。自媒体渠道累计吸引意向客户148位。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构,全年县乡共受理有关土地承包以及土地流转纠纷9起,成功调解9起,调解成功率100%,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放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单1500余份,持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协同机制及工作督查制度、通报报送制度和公示牌制度,推动各乡镇建立健全日常审批机制,切实压实乡镇特别是村组责任,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等增量问题,目前全县受理宅基地申请424宗,审批424宗。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申报重点支持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大明植保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获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我县农民合作社共有389家,今年新增3家,家庭农场2820家。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机耕2200亩,机收1.2万亩。扶罗镇伞寨村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柳寨村入列湖南省乡村治理示范村。《搭建“牛帮帮”小驿站做好就业增收大文章》获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候选名单公示。
(九)切实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受理事项214件,办结214件,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98人次,检查种植、养殖主体96次,检查门店1206个;累计立案20起,办结案件18起,罚款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3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23万元。(其中种子案件2起、农药案件3起、农机案件2起、渔政非法捕捞案件3起、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起、农村村民违占耕地建住宅案件1起)。与玉屏县、芷江县签订跨界水域“十年禁渔”共同管理合作协议,对禁捕执法联动水域范围、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机制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增强跨界水域共管共治能力。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执法船艇43艘次,执法车120车次,陆上巡查里程1000余公里,水上巡查里程610余公里,收缴违规渔具220件,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门店29个次,渔具经营门店23个次,大型商超12家次,餐饮单位65家次,始终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我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双打”)暨“稳粮保供”专项、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农机安全、农村自建房违建常态化巡查等执法行动,确保全县不发生破坏粮食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出现重大动物疫病扩散事件,保证我县的植物资源安全,坚决打击对违建行为,提高农机作业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农村赶集日到全县各乡镇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提高群众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十)统筹协调推进其它各项工作。针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建立了办理台账,建立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100%。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讲话、文件、会议精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农资经营门店、沼气池、屠宰企业及农用拖拉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安全大排查,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及市场销售的蔬菜瓜果进行抽样检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相关业主进行整改,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统筹推进统战、综治、青年、妇女、计生、老龄、四创两巩固、双联等工作,获县级年度平安建设、统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获2022年度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一中、二中全会系列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把岗位能手、业务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力促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身责任,主动担当,恪尽职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和生产体系。落实粮油生产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确保完成年度粮食油料生产任务,优质稻种植面积11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6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64亿斤以上,年出栏生猪25万头以上。抓好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各项工作。继续围绕新晃黄牛、优质稻(侗藏红米)、烤烟等特质农业产业发展,新增黄牛规模养殖场10个以上,新增能繁母牛2000头以上;烤烟种植7000亩以上;侗藏红米、东魁杨梅、中蜂等规模持续增长。强化农业绿色发展,抓好新晃黄精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个以上,全力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黄精)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力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抓好2.52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新建1.26万亩,改造提升0.26万亩,投融资创新1万亩)规划设计及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突出抓好“一主两辅”擂台赛。以擂台赛为抓手,深入发展乡村产业大抓以黄精、黄牛为主的特质农业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牵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侗乡五十工程”,创建和美乡镇3个、和美村庄20个、和美团寨300个、和美庭院3000个。推动侗乡从“局部美”向“全域美”转变。
(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入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四)继续办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科技含量。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做好人才强农。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入户率,切实解决农户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五)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10-30万元的村达到25个以上;年收入30-50万元的村达到15个以上;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个以上。抓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认定,着力抓好省市县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协同配合县市场监督局做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申报注册与监测工作,确保我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配置,提高土地流转率,探索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更新农户的宅基地所有权观念,充分调动农民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从审批源头整治违规建房现象的发生。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强化与周边县市的执法联动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开展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畜禽屠宰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七)加强安全农机建设。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全年确保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优化农机购置政策实施、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做好农机技术培训,加强农机维修、经营网点市场监管,确保农机市场有序发展。
(八)着力推进其它各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战、综治、青年、妇女、计生、老龄、四创两巩固、双联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