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05 11:51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1.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全县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5.3万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3.3%。其中水稻16.2万亩,旱粮9.1万亩,预计实现总产8.45万吨,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3.0%。
2.经济作物稳中有升。油菜收获面积6.08万亩,总产4636吨,分别比上年增加0.7%、9.5%。全年预计:蔬菜5.3万亩,总产5.92万吨,总产值1.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1%、1.0%、4.7%。水果2.6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总产3.85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总产值1.5亿元,比去年增长2.6%。中药材2.3万亩(不含龙脑樟2.81万亩),总产值达1.5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65.5%、50%。烟叶种植面积2299亩,可收购4000担,比上年增长50%。
3.畜牧水产稳中向好。生猪存栏18.5万头、出栏21.3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1.15%;牛存栏8.7578万头、出栏5.4921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1.2%和1.5%;羊存栏4.55万头、出栏7.5072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1.5 %和1.1 %;家禽出笼89.1373万羽,水产养殖面积达10300余亩、水产品总产量2000余吨。
4.农业总产值持续增长。预计2021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35490万元,比上年增长3.5%。
5.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预计202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840元,比上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二、主要工作
1.扛稳扛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扛稳扛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粮食面积只增不减”要求,着力开展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耕地抛荒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耕地抛荒排查。经排查,全县实际抛荒耕地6784.105亩,占全县耕地面积306900.94亩的2.21%。二是开展卫片核查。与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一起共123人,根据省提供的40669个耕地“非农、非粮、抛荒”卫片图斑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地调查核实,建立了“耕地非农、非粮、抛荒”明细台帐。三是开展复耕复种。通过综合施策,强力整治,全县复耕3658.624亩(其中种植水稻2327.34亩,旱粮898.8亩,其它432.4884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4.53%。全县落实粮食种植面积25.3万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3.3%。
2.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涉农资金6297万元,实施6个县重点产业项目,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实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落实监测户产业奖补政策,抓好扶贫产业“十看十排查”问题整治,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监管,持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4315人获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分红101.6万元,290户监测户获得产业奖补49.09万元。
3.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一是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新晃黄牛、优质稻(侗藏红米)、优质果蔬、中药材、中蜂等五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扎实推进“一县一特”黄牛产业提质工程,新建30头以上规模肉牛养殖场5个,母牛扩群2000头,全县30头以上规模肉牛养殖场达176个,能繁母牛10000头。大力发展优质稻,建立一级优质稻种植基地700亩、侗藏红米种植基地2000亩,全县二级以上优质稻发展到10.1万亩。推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1000亩设施蔬菜建设项目已有40个大棚投产,在项目带动下,全县蔬菜大棚发展到1500亩。积极发展东槐杨梅,新建基地1400亩。加快以黄精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新建黄精种植基地2个,面积2000亩,全县黄精种植面积达1.6万亩。稳步发展蜜蜂养殖,全县养殖蜜蜂12600箱,年产“五倍子蜂蜜”50吨。加快恢复生猪产能,新建2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投产1家,现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场达11家,年出栏达4万余头。组织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各类资金5000万元,完成贡溪鸡养殖20000羽,完成散养鸡舍建设;完成扶罗镇竹树村国家级标准化中蜂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中蜂产业园蜂产品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及蜂产品观光生产车间建设,完成“新蜂人”电商平台6套产品设计、生产、上市工作;完成侗藏红米种植2000亩,红米加工设备技术改造;种植龙脑樟、黄精、五倍子等道地药材5万余亩,完成林下种植黄精4000亩。二是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目标,持续发展黄牛文化产业园,种草养牛——黄牛深加工——黄牛休闲服务业的黄牛产业链进一步拓展。继续推进蔬菜文化产业园、蜜蜂文化产业园发展,充分利用我县农业资源、民俗风情,稳步发展休闲农庄,“农业+观光+体验+餐饮”等新业态逐步从疫情影响中恢复发展。三是抓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用活用足粮食规模种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及“农信担”政策,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已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3家(今年新增14家),家庭农场503家(今年新增41家)。
4.持续推进乡村社会事业发展。
⑴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抓好农业面源染污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肥技术、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加快恢复绿肥发展,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有效降低农药使用量2.5%、化肥使用量1.1%,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二是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继续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新建规模养殖场落实了粪污利用措施,基本实现了粪污零排放。三是认真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建立禁止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了县、乡、村禁止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员,加强对农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劝导,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日渐减少。五是认真落实“河长制”责任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二级、三级保护区在固定区域设置了化肥、农药合理规范使用的标志牌,通过宣传推广各项管控措施,降低了农药、化肥对水源的污染。对一级保护区采取租赁方式,实现了零耕种,有效保护了水源。
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发挥部门牵头作用,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分类减量治垃圾。建设垃圾收集点1370个,新建垃圾中转站一座,改建垃圾中转站4座,投放垃圾分类桶5500余个,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13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率达100%,清运垃圾15000余吨。二是全域统筹治水。开展城乡污水一体化治理,完成波洲镇、中寨镇、禾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林冲镇污水管网并入贵州大龙镇管网建设,清理村内沟渠521公里,清理淤泥483吨,清理村内水塘267口。完成凉伞镇美老村、晃州镇柏树林村水体集中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 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 80%。三是提质扩面治厕。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14071户农村户用厕所进行排查,未发现须整改的问题。改(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3040户,完成改厕任务的100%。四是建管结合治房。完成135个村庄规划,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房3栋、废弃猪圈牛栏46个、破损遮阳(雨)棚317个,清除集镇村庄外墙立面各种张贴、喷涂的非法广告264条、“牛皮癣”547条、废弃宣传标语175幅。五是多措并举治风。建立完善“一约四会”,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每个村分别评选了“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婆媳”“美家美户”各2个户,树立了学习榜样。
⑶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抓手,持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波洲镇、步头降乡2020年度2.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2.1万亩;新建、改造渠道166条/70.366km,新建、改造溪坝31座,维修加固山塘13座,改造排水沟28条/11.635km;新建、硬化机耕道55条/25.433km;种植防护林2271株。启动2021年度2.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预计12月底将完成60%工程量。二是积极推进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认真实施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仓储冷藏库7个,共1000m3,全县仓储冷藏库已达18个,农产品就近冷藏能力进一步提升。
⑷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2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创建乡镇2个、示范创建村11个、示范创建庭院80个,树立了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杆,促进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⑸持续推进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抓好外来物种防控。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和福寿螺两个外来物种的日常监测和跟踪监测,采取物理防控和药剂防治等措施,有效防止加拿大一枝黄花扩散,福寿螺扩散速度明显下降。二是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认真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全面摸清了我县耕地质量状况,为耕地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持续抓好1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掌握了我县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耕地质量提升,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21万亩,翻绿肥6.2万亩,改良酸性土壤3.1万亩,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三是全力巩固“十年禁渔”成果。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规范了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继续宣传《禁渔通告》,持续强化群众禁渔意识。开展渔政亮剑专项行动,查获非法捕捞案件4件,清理违规渔具3幅、电鱼机1台,禁渔成果得到较好巩固。
5.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身份证”平台和追溯平台应用,完成湖南省“身份证”平台生产主体驻册17个,产品3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驻册主体77个,注册主体超过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的80%。推进“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获绿色食品认证1个,4个绿色食品认证正审查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认证,新增认证基地1个。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行动,建立了新晃县农产品商品化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11个重点品种治理名录,抽查产品91批次,发现问题1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问题产品1起。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51个,开据合格证4577张,带证上市农产品达280吨。强化农产品网格化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划定新晃县农产品区域网格11个,实行了县级监管员联乡,乡镇监管员连村,村级监管员连组、基地(生产单位)的“三连”制,压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全过程用标试点,建立了侗藏红米、五倍子蜂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了1100亩绿丰蔬菜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对省级例行监测不合格豇豆产品1起、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辣椒产品1起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强源头监测,完成县级农产品快速检测634批次,快检合格率100%;定量检测300批次,合格率100%;协助市级抽检150批次,合格率100%;协助省级抽检89批次,合格率98%,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6.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一是强化新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水稻、玉米新品种共32个进行试验示范,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做好良种储备。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3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30万亩,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恢复发展绿肥生产,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对农药、化肥的依赖。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45340台/21.1044万kw,全县有拖拉机212台、农用纯农田作业大中型轮式拖拉机20台、履带式拖拉机1台;耕整地机械19515台;农用排灌机械6264台,收割机械69台,高速插秧机5台、低速插秧机26台、植保无人机3架,田园管理、碾米机、抽水机等其它机械19225台。全县水稻机插面积达2.31万亩,机插水平19.5%;水稻机械耕地面积15.89万亩,机耕水平达到99.4%;水稻机收面积6.7万亩,水稻机收水平达44.6%,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广泛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广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技术骨干386人次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及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产业项目培训、“农广校‘农广助农’黄牛产业领军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一年来,累计开展技术培训85期次,培训农民112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万份。三是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12期,指导农民抓好病虫害防治,全年未发生大面积病虫灾害。持续抓好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暂未发现异常。开展春季畜禽集中免疫,畜禽免疫率达100%,夯实了防疫基础。
7.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抓好农村土地信息平台建设,为土地信息管理平台机房接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正加快联通省市平台。抓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晃政办发〔2021〕10号)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晃政办函〔2021〕11号),为全县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与市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与保障;对11个乡镇分别开展了11场300余人次业务培训,启动了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全年共流转土地经营权4.71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75%,20亩以上的大面积流转宗数99宗。开展土地延包三十年试点,筛选确定贡溪镇贡溪村徐五组为试点组,探索土地延包三十年经验。二是继续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定农村集体产权成员身份,将全县138个村(居)66489户、219361人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开展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完成22个村股权量化,受益户数11620户38151人,量化经营性净资产400万元。完成8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证换证,做好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扶持鱼市镇岩山村、扶罗镇竹树村、贡溪镇甘美村、波洲镇红岩村、晃州镇胜利村、凉伞镇大田村共六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并以六个村为基础组建了集体经济联合体。实施“五个一百”工程,发展村集体联合体8个,农产品初加工村(仓储冷库)8个,新业态特色村8个,建立集体经济示范村8个,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8个。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协调发展,消除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10个,消除率达到22%;今年全县5万元收入以下的村34个,5万-10万的村94个,10万以上的村10个。三是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进一步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每村落实了1名村级协管员(一般是村书记),每天开展巡查,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稳妥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 2020 年第四季度和 2021年1月农民建房监测疑似图斑进行了核实和整治,核实疑似图斑 190 宗,监测面积为 150.32 亩。抓好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受理宅基地申请628宗,审批通过宅基地354宗,依法处置违建21起。四是做好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开展农村征地拆迁农民维权专项整治,督查征地拆迁项目共22个批次,征收面积已实施1168.959亩,正在实施面积10.965亩;资金补偿应补6283.42万元,其中村级132.91万元,农户6150.51万元。五是加强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制定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办法,举办全县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员业务培训,探索调解工作网络化管理,妥善调解农村土地纠纷。受理调解案件20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六是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创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成功申报新晃慧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国家级合作社,新晃县蒲贻平家庭农场、新晃县桂花树湾家庭农场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新晃县金秋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晃林冲镇恒新种养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
8.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从乡镇基层、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调入、借调8人,充实了队伍。二是开展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对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农机驾驶、十年禁渔、水产养殖、私屠滥宰、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车辆83车次,执法船艇13艘次,水上巡查里程340公里,陆上巡查里程1240公里,核查违法占地建房4起,范围排查疑似违建情况1起,检查养殖场排污情况3起。开展休闲垂钓管理专项行动4次,检查水产品养殖场12家,水产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3家,其中查处未依法取得养殖证1家,养殖生产记录不完善2家,责令3家单位立即整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96次,流通环节发现问题10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拆除报废农用车辆3辆,已全部拆除完毕。检查农资经营网点98个,立案查处农药经营违法案件1起、牲猪检疫应检未检案件2起、非法捕鱼案件4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4起。三是开展农业法制宣传。结合农资市场巡回检查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现场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县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举办培训班2次,渔民培训班1次,培训渔民52人,执法人员培训班1次,培训执法人员35人。
9.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迎接县审计局对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对审计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限时整改。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指定书目,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视及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面增强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农业执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自查、专项检查等工作,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及任职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狠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上班签到制度,加强上班纪律督查,对纪律松懈、不作为、慢作为的个别人员进行了约谈,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担当作为的风气加快形成。
10.搞好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其它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认真办理1个人大建议案和9个政协提案,通过加强沟通,把建议提案人的真实想法落实到办理中,使办理结果均获得了建议提案人的认可。二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事用火管理的通知》(晃农组办发〔2020〕2号)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晃政通〔2018〕4号)要求,组织开展农事用火安全宣传、巡回检查,对村民违法农事用火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严防因用火不规范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对36家农资经营门店、3个大型沼气池、1家屠宰企业1及212台拖拉机进行了安全大排查,对40批次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及市场销售的蔬菜瓜果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相关业主进行整改,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统筹推进统战、综治、青年、妇女、计生、老龄、四创两巩固、双联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和生产体系。一是稳定粮食生产。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二是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围绕新晃黄牛、优质稻(侗藏红米)、优质果蔬、中药材、蜜蜂等五大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力争新增黄牛规模养殖场5个、优质稻发展到10.2万亩(其中侗藏红米稻2000亩);力争设施蔬菜建设项目一期1000亩全部投产,夜郎红珠杨梅发展到2000亩;以黄精、博落回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4万亩以上;蜜蜂稳定在12600箱以上。三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2021年度2.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抓好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仓储冷库建设项目申报,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四是加强省、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争取新建1家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五是抓好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各项工作。
(二)着力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扩大农产品抽检范围与数量,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农药管理及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加大农资打假、动植物防疫等方面执法力度,维护农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三是深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两品一标”申报认证,加大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企业宣传推介力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创建工作。
(三)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能。一是持续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行,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加快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仲裁效率,及时仲裁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情况,稳慎落实“一户一宅”,搞好农村宅基地审批。
(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一是加强农作物良种良法培育示范推广,加强适宜山区地形条件农机具的推广,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抓好“益农信息社”运行,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二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政策。落实政策性涉农保险,做好水稻、玉米、油菜、葡萄、牛、生猪等涉农保险参保工作。三是持续推进黄牛文化产业园、蔬菜文化产业园、蜜蜂文化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融合能力。四是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抓好外来生物防控,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着力巩固“十年禁渔”成果。五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调运检疫,防范疫病输入。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与防控,严防扩散蔓延。六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五)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职能未明确前,继续牵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继续做好“厕所革命”工作。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确保需要改造的户厕、公厕不遗漏,完成全年“厕所革命”任务。二是继续抓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取得更大实效。
(六)着力推进党建引领提升服务“三农”水平。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党百年“七一”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教育管理,落实履职监督常态化管理,推进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丰富和扩展党建载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切实抓好党风转变、八项规定落实、涉农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有关工作。
(七)着力推进其它各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统战、综治、青年、妇女、计生、老龄、四创两巩固、双联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