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11:10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遴选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农民综合素养提升班5个。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50人,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50人,农村创新创业50人,农民综合素养提升5个班。

二、培训主题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1个: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大豆种植技术与管理、保护性耕作、低氮施肥技术、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2.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培训班1个:粮食作物栽培技术、粮油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牛羊生产与疾病防控技术、生猪养殖与疾病防治技术、黄精种植与初加工技术、黄精初加工技术实操。

3.农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1个:农村特色产业与优势产业挖掘与分析、农业企业财务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短视频运营实务、直播电商运营等新媒体技能运营实践、移动商务直播实训。

4、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5个: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农业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文化、春耕春管、防灾减灾。

三、遴选方式

1.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告知遴选条件、时间安排、受理部门和申报材料要求

2.自愿申报。培训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申报表、培训方案、有关证件等资料复印件。

3.评审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要素评分,择优审批认定。

4.进行公示。对审批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四、资质要求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育单位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乡村文化治理等相关专业教师;

5.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同等条件下,近两年内开展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优先;

6.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7.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五、报送材料

1.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乡村文化治理等相关专业教师。

6.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装订成册,不需过度包装。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18日。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通达路1号右侧二楼)。

联系人:田华  联系电话:13973079538。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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