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室设置和人员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 14:27 信息来源:新晃县自然资源局

晃自然资〔20243

关于股室设置和人员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股室设置和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1.局办公室

关鹏同志任总负责人;

胡建春同志具体负责财务工作;蒲德全同志具体负责后勤工作;余辉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兼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屈君同志具体负责人事工作;舒丽娟同志具体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姚权芝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工作;

 员:龚晏子、向珺、杨晓琼、杨清静、姚孟萍、袁秋萍、张苑玲、王郡、李佳群。

2.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

李臻同志任总负责人;

田维钉同志具体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王黎同志具体负责用途管制工作;

 员:龙立湘、谭咏琴、潘铎文、曹湘。

3.土地储备和利用股

吴有标同志任总负责人;

 员:黎际辉、邱伟元、杨辉群、杨艳萍。

4.行政审批服务股

张琦治同志任总负责人;

 员:杨盛柿、吴学军、吴必静、姚茂军。

5.耕保与土整股(田长办专班办公室)

蒲麒蔚同志任总负责人;

贺润东同志具体负责耕地保护与监督工作;王丽亚同志具体负责土地开发修复整理工作;曾培元同志具体负责田长办专班工作;

员:吴昌前、杨超、肖磊、方勇、姚云、吴丽霞、杨臻远、吴泽鹏、杨麒玲。

6.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测绘管理股

黄朝晖同志任总负责人;

彭江伟同志具体负责测绘管理工作;

 员:杨夫、曾卫国、曾婷。

7.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股

赵小良同志任总负责人;

马鸣同志具体负责生态修复工作;方洪同志具体负责地

质环境工作;舒一峰同志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员:李远航、罗毅、傅凯。

8.信访调纠和信息安全股

杨秀峰同志任总负责人;

张凌同志具体负责信访调纠工作;黄信同志具体负责信

息安全工作并协助信访调纠工作;

 员:郭全胜、江文元、杨文延、刘宥铄、舒苍秀。

9.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张智昆同志代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主持全盘工作;

枫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迪浩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员:胡学城、尹皎杨、姚茂春、黄梅、卢昱。

10.新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任:金昌海

副主任:吴松桃、姚建新、谭娟

员:金永权、张斌、蒲玖英、郑子成、蒲诗霖、肖雅祯、聂佩蕾。

11.国土资源测绘队

队长:彭江伟

成员:田垒、黄宏辉、龚晏君。

12.自然资源所

龙世华同志任步头降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彭茂同志任鱼市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屈兴枞同志任贡溪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尧同志任禾滩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剑同志不再担任禾滩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先泉同志分配到晃州镇自然资源所;

周彬斌同志分配到波洲镇自然资源所;

龙仕琴同志分配到林冲镇自然资源所;

曾劲中同志分配到扶罗镇自然资源所;

淇同志分配到凉伞镇自然资源所;

田文键同志分配到中寨镇自然资源所;

吴雪文同志分配到米贝乡自然资源所。

在此文件下发后,此次调整人员的原任职务一律免除,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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