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06 15:19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聚焦工作重点、聚力部署行动、聚效工作实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常态化。我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重点,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一是制定了支部全年工作计划、党员教育管理计划、发展党员计划和积分制管理方案等。二是进一步规范阵地建设,增设了党建阅览室,让党员有了专门的“充电”场地。重新规划了党员活动室,让党员有了“家”的感觉。三是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制定了“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创建措施,6月29日,组织开展了“强党建引领,创清廉人社,树新风正气”知识抢答赛。10月27日组织开展廉政家风座谈会,并配备清廉大礼包。四是组织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五是顺利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六是发展党员工作有了突破,今年已收到入党申请书2份。七是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春风行动”、助农返岗、政策咨询、助农插秧、书润农家等主题党日活动。八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
(二)以民生实事为抓手,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截至12月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任务2320人,完成2420人,完成率104%;失业再就业任务数1000人,完成1389人,完成率138.9%;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数是420人,完成425人,完成率10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数2000人,完成2209人,完成率110%。我县共培训1368人,其中创业培训培训学员26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7%;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110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9%;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09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7%。失业保险上解调剂金47万元;1-12月发放失业金611人次,发放金额80.19万元,缴纳职工医保及大病互助20.87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195人次,发放金额7.6万元;发放物价补贴179人,发放金额0.37万元;稳岗返还符合条件的企业36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3.33万元(其中大型企业11家发放金额28.01万元;中小微企业25家发放金额35.32万元),政策覆盖率100%;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14家企业,发放金额2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业务和财务数据实现省级集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目前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3.13%。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回访率100%。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372人,通过跟踪回访,目前已就业371人,就业率99.73%,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均为100%。二是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1-12月共发放贷款1740万元,其中个人贷款37笔,发放金额59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5笔,发放金额1250万元。三是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发动群众就业,以“就业不用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为主题,举行了2022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暨市、县内企业招聘、组织务工人员赴招聘企业现场观摩等活动,主要面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同时推出一批我市、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带领全县20余名乡镇务工代表到怀化经开区招聘企业现场观摩,1-12月在各乡镇及县城共举办招聘会15场,60余家优秀企业参与招聘,其中涉及电商、制造、餐饮服务、养老护理等多个行业,涵盖企业管理人员、普工、车工等60个工种,共提供岗位1350余个。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参加招聘会的群众累计达1.1万人,现场达成求职意向435余人。四是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2月份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通过大巴和高铁专列送1169名农民工返岗复工。同时全力推动劳务协作,构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精准提供就业服务,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长沙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天轶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效对接机制;在输入地、输出地、就业地等三地,分别建立“三个清单”。2022年春节期间,开通新晃至广东、新晃至上海方向高特专列2次,开通新晃至杭州、新晃至长沙专车4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约75万元,实现劳务输出1500余人。五是继续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扎实推进家门口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各类就业载体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帮扶车间17个,吸纳就业人数765人(其中脱贫人口198人)。六是就业社区和行政村平台建设工作。我县137个行政村、14个社区均已完成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站比例100%。针对乡镇及社区就业专干培训9次,合计培训就业专干198人次。七是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和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截至目前我县19名退捕渔民已全部就业。全县脱贫劳动力20948人中已就业17809人,对未就业有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提供“311”就业服务达100%。八是积极开发乡村保洁公益性岗位。新增集镇保洁公益性岗位110人,调整乡村保洁公益岗位600人,工资从就业资金里拨付,按780元/月发放;剩余900人保洁员工资由县财政统筹涉农资金拨付,按600元/月发放。调整后,共有乡村公益性岗位2329人,其中生态护林员719人,保洁员1610人。
(三)以民生保障为重点,扎实开展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参保人数再创新高。为落实全民参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幸福感,县社保服务中心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宣传、“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截至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4140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50人,同比增长0.12%,其中在职参保12256人,同比增长300人。企保参保缴费率,任务人数8800人,实际缴费人数8000人,完成率90.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25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778万人。二是征缴收入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6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739万元,困难群体政府代缴人数2875人27.46万元,代缴率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征缴基金3915万元,任务数7566万元,任务完成率52%。平均缴费工资占社评工资比,任务数4008元,完成数4057元,完成率101.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基金8061万,归集职业年金2152万元,职业年金虚账计实完成率90.90%,征缴工伤保险基金750万元。三是待遇发放逐年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13元提高到123元,企业养老保险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均每月增加160元。截至2022年9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发放养老金4685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发放养老金13560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发放养老金14494万元。
(四)提升基金监管水平,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一是社保基金制度不断完善。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新晃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新晃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新晃县关于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基金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二是社保基金监管股设置完成。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6月份经县委编办审核备案,我局将社保基金监管从原有的财务规划与基金监管股剥离出来单独设立社保基金监管股,并严格按照人员身份专业要求将2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三是全面开展自我排查。截至日前,累计排查上级疑点数据1694条,实际存在问题数据41条,其中:服刑领待数据19条,涉及金额19931.29元,已全部追回。死亡领待数据22条,涉及金额28415.74元,已全部追回。通过本级系统比对排查失业保险违规领待数据3条,涉及金额1.74万元已全部追回。四是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查实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社保基金银行账户余额管理不严格、社保基金银行账户开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条,下发整改通知2份,追回基金利息7万余元。五是全面接受监督检查、接受县级审计。督促社保服务中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3个。其中1人重复领取机关社保和城乡居保待遇,涉及金额9994.02元,已追回。4人服刑领待,经核实2人缓刑,1人无犯罪记录,实际应稽核人数1人1347元,已完成追缴。企业社保暂收款372.85万元已组织基金财务人员与财政衔接,及时清理往来款项。6月15、16日,市、县人大对我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通过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我局内控制度完善,业务经办稳步有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深入,顺利完成各项迎检工作。六是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每季度定期组织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并将测试结果作为个人业务考核重要指标。积极推选新进人员、窗口经办人员5人参加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组织经办机构开展业务知识集中测试1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强党建引领 创清廉人社 树新风正气”知识竞赛1次,分模块线上业务培训40余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提升。请市级专家来晃开展集中宣讲1次,集中学习社保基金安全监督警示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集中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典型案例汇报》等资料3次,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聚焦根治欠薪,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来县劳动监察大队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300余份。在县法律宣传周设专人接待咨询,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问题近100余条,工业园区、县城和乡镇主要干道、施工工地张贴和悬挂劳动维权广告牌10余张,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新晃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我们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银行签订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监管三方协议,由银行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今年以来全县项目新开农民工工资专户8个,利用专户发放工资累计3300余万元,农民工保证金累计缴纳20万元,保函591万元。三是协调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和日常巡查活动。2022年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工资劳动投诉举报案件207起,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接收劳动争议纠纷案30件(其中受理25件,不予受理5件。调解结案18件,依法仲裁7件,调解率达为74%)。收到的25件案件当中,属于工伤赔偿案的7件,属于其他劳动争议纠纷案的18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对前锋工业园区,新就业形态,各在建项目等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巡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0余户,涉及劳动者3000余人,活动中采取一看二查三问四宣传的方式进行。四是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情况。我局与县直机关4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共清理整顿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等单位编外用工78家单位共计1475人;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报名80人;10月12日组织发动20家单位企业共计87人观看湖南省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巡回演讲直播。五是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湘融湘爱·三湘邮情”农民工服务保障活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通过大巴和高铁专列送1169名农民工返岗复工。
(六)全力稳扎稳打,开展人事人才工作。一是人才聘用工作。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第3号和《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及《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已经办理录聘人员23人,其中1人放弃,1人体检不合格。计划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2个职位无人报名,3人面试没有过分数线,1人怀孕体检未完成,其余85人完成体检、58人完成政审、公示程序,公示过程中,无不良反映,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正在办理聘用手续。办理符合安置条件的三期士官转业安置5人,实行优先选岗制度,军人事务局首先拿出安置原则以及安置岗位对象量化评分排名,在实行选岗安置。2022年我县符合安置条件的三期士官转业安置任务全部完成。2022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2人,于9月15日全部上岗。三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2022年总共办理人才流动手续65人,县内交流40人。四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022年共接收档案865卷,转出档案 185卷,接待档案查阅400余人次,审核新聘用人员档案126份。五是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2022年办理2021年试用期满转正人员转正手续135人,有工作经历人员提前半年转正人员11人,全年没有延期转正人员。六是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为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给企事业单位搭建选人用人平台,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原则,局党组研究确定7家,目前募集到就业岗位86个。七是完成“闯创干”型干部评选表彰奖励的奖励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公务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已经向市里申报7人为“闯创干”型干部评选表彰奖励对象。八是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调整工资工作。为139名新进人员和143名转正人员办理工资手续;为11名受处分人员办理工资异动。审批到龄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人,审批一次性抚恤金55人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8人次。审核基础性绩效奖金105个单位、41所学校共计4398人。九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异动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对全县54家单位进行岗位异动办理,涉及人员600人。十是完善百菲特系统数据。全县需要建立百菲特系统的单位134个,已经建立124个,未建单位10个,上半年系统完成岗位异动54个,系统完成人员录入审批48个,为用异动表格加系统数据双重掌握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及岗位的变动情况达下坚实基础。十一是全县机关、事(企)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工作。上半年全县事(企)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表格收集、核对、优秀比例的核准、总人数的汇总工作基本完成,涉及到全县149个单位2409人。其中,优秀等次361人,合格1877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2人,未定等次149人,不考核19人。十二是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特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目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已经审批,我县正在组织实施,目前正在上报汇总阶段。十三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审批。完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购房补贴津贴、奖励金的审核达20人次,金额15万元。十四是职称评定工作。2022年全县共接收上报高级职称职数111个(其中教育系列58个,其他系列53个),接收上报中级职称职数308个(其中教育系列232个,其他系列76个)。共送审高级职称参评材料113份/人,送审中级职称参评材料24份/人。根据2021年各系列各级别的职称资格评审结果,确认2021年度参评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资格123人,其中农业高级4人、中级5人;林业工程高级7人、中级1人;基层教育高级66人;中小学教师高级21人;中职教师高级1人;经济高级1人;卫生高级17人。全县共有国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3181个,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73人、中级职称1517人,初级职称1191人。
(七)聚焦重点民生实事,序时推进保质保量。我县2022年共承担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3件,其中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8件,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5件。目前任务已完成19个,待完成4个。根据全县1-10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送,我县23项重点民生实事已完成项目19个,达序时进度项目23个,未达序时进度项目0个。项目进度情况总体较好。根据各项目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及监测情况,11底能基本全面完工。我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统筹调度,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将定期进行现场督查督促,确保圆满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稳岗就业信息采集不够精准。受疫情、经济下滑影响,沿海地区、珠三角地区企业延迟开工或关闭,对脱贫劳动力复工率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在外务工人员存在不同程度回流。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力量薄弱,由于城乡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岗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变更频繁,人口外出务工信息准确率不高,根据9月份电话抽查,每个乡镇抽查30人,准确率为56.03%,需乡镇(村)就业专干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月更新,确保系统务工信息真实准确。
(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率过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增多,用工减少,就业人数下降,失业率明显上升。疫情期间企业招聘活动减少,市场就业机会不足,就业困难人员呈现年龄偏大的现象,部分有意愿的求职者就业暂时较困难。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过程中孵化基地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相关政策还未出台,企业不愿入驻。
(三)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难度较高。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劳动争议数量攀升、内容复杂、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处理难度增大。项目专项资金缴纳不到位,特别是县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应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农民工专用账户资金存在由施工单位违规垫付情况,导致在劳动监察执法上存在一定难度。
(四)社保参保扩面难。由于我县是偏远山区小县,人口总量小,缺乏主导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吸纳外来企业和前来经商务工人员较少。企业和职工的主动参保缴费意识不够、维权观念淡薄,基金征缴潜力不大。叠加人口老龄化加速和疫情影响等因素,县域整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虽基本覆盖,但难以取得更大突破。
(五)经办人手力量紧缺。由于各经办机构陆续有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限,且单位性质暂未明确,无法进人,导致各经办机构人才队伍老龄化严重,后备人才储备严重不足。虽能严格按照“一事双岗双审”、“定期轮岗”等内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但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
(六)部门信息共享权限低。由于法院、司法、公安、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与各经办机构业务系统相互独立,无法进行智能对比。各部门权限仅为本县或本省,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等信息掌握不准确,社保待遇多领冒领风险仍然无法完全规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清廉机关”建设更有效。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以改进作风为主要抓手,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努力打造“五型双一流”队伍,以高质量服务于民。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充分认识做好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强化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责任和义务。将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依法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合力推进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社保基金监管更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湘办〔2021〕28号文件精神,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整治年为抓手,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监管常态化、日常化、经常化。依托社会保障资金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共享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督促经办机构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一事双岗双审”制度与定期轮岗制度。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监督渠道,增设社会群众监督端口。适时开展社保基金运行状况和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促进社保基金长期平稳发展。
(四)稳岗就业措施更多样。认真落实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加大与各地劳务协议人社局、公司的合作力度,及时发布更新岗位信息,为外出务工和产业园区务工人员做好就业服务。
(五)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更健全。加大对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实现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点帮扶村、充分就业社区(村),向社会机构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的建设与提升。
(六)劳动监察执法更有力。紧盯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一金七制”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检查力度,定期对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