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3 10:31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民生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生实事为抓手,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截至5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任务2200人,完成978人,完成率44%;失业再就业任务数1000人,完成738人,完成率74%;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数是420人,完成60人,完成率14%;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数1900人,完成805人,完成率42%;职业技能培训经开班4期,培训学员198人;创业培训开班6期,培训学员175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0万元,支出64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320条。二是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共给予自主创业12人,小微企业2家发放贷款额度510万元,带动108人就业;三是积极开辟就业渠道。为满足企业用工和各类求职者双向需求,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县就业服务中心以“就业不用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为主题,举行了2022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暨市、县内企业招聘活动,主要面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同时推出一批我市、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在各乡镇及县城共举办招聘会11场,34家优秀企业参与招聘,其中涉及电商、制造、餐饮服务、养老护理等多个行业,涵盖企业管理人员、普工、车工等50余个工种,共提供岗位1005余个。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参加招聘会的群众累计达9000余人,现场达成求职意向376余人。四是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2月份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通过大巴和高铁专列送1169名农民工返岗复工。同时全力推动劳务协作,构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县就业服务中心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长沙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天轶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效对接机制;在输入地、输出地、就业地等三地,分别建立“三个清单”。五是继续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各类就业载体发展;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外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帮扶车间12个,吸纳就业人数624人(其中脱贫人口145人)。六是就业社区和行政村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县137个行政村、14个社区均已完成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站比例100%。针对乡镇及社区就业专干培训5次,合计培训就业专干120人次。七是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和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截至目前我县19名退捕渔民已全部就业。全县脱贫劳动力20944人中已实现稳定就业10909人,对未就业有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提供“311”就业服务达100%

八是积极开发乡村保洁公益性岗位。新增集镇保洁公益性岗位110人,调整乡村保洁公益岗位600人,工资从就业资金里拨付,按780/月发放;剩余900人保洁员工资由县财政统筹涉农资金拨付,按600/月发放。调整后,共有乡村公益性岗位2329人,其中生态护林员719人,保洁员1610人。

(二)以民生保障为重点,扎实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截至5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4700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58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2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43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404万元,政府代缴2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征缴基金2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基金4681万,归集职业年金123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发放约4.2万待遇人员养老金2440万元,审核丧葬补助金申请471件,核定发放丧葬补助金31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发放 39451待遇人员养老金713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发放约3297 待遇人员养老金7184万元。

(三)扎牢制度笼子,扎实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一是接受审计情况。2月,县审计部门进驻社保中心对社保基金开展审计。共发现以下问题:32人同时参加机关社保和城乡居保,3067人同时参加企业社保和城乡居保。我单位对同时参加机关社保和城乡居保的,在城乡居保系统进行终止参保操作,同时参加企业社保和城乡居保的做成台账,待上级明确处理政策后再进一步处理。同时形成按期数据比对制度,没季度对机关、农保、企保参保人员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人重复领取机关社保和城乡居保待遇,涉及金额9994.02元,已追回。4人服刑领待,涉及金额4503.04元,实际应稽核1347元,已完成追缴。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企业社保暂收款372.85万元未及时退回。单位已组织基金财务人员与财政衔接,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二是省疑点数据排查。4月,省共下疑点数据202条,经排查,问题数据42.其中服刑领待数据19条,涉及金额19931.29元,已全部追回。死亡领待数据23条,涉及金额28300.24元,已追回21656.74元。余下3条问题数据,涉及金额6643.5正在稽核中。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的扫尾工作及问题卡的清零工作。截止到5月底,我县的非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整改任务数10281张,已切换9858张,总体完成率95.89%;我县社保卡整改任务数18884张,已整改7907张,完成率41.87%。其中库存卡、已回收滞留卡2953张,已整改264张,完成率8.94%;不知去向卡1938张,已整改1760张,完成率90.81%;死亡人员卡12034张,已整改4340张,完成率36.06%;暂不能确认持卡状态的卡1959张,已完成1543张,完成率78.76%

(四)全力真抓实干,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2022年全县项目新开农民工工资专户4个,利用专户发放工资累计1100余万元,农民工保证金累计缴纳20万元,保函221万元。截至5月底接到工资问题投诉举报案件共113起,涉及农民工500余人,涉及金额700余万元。

(五)全力稳扎稳打,抓实开展常规工作。

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一是完成了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6位同志的政审考察工作,并在新晃门户网站进行了拟录聘用前的公示,程序办理了入编手续,完成了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二是制定2022年招聘工作计划。目前已经收集了147个岗位的招聘信息汇总,待县编委会开会确定职位数后,按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2.“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一是做好所有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的后续服务工作,目前全部在岗人员4人。二是完成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申报,计划招募5人,其中支农2人,扶贫1人,水利1人,社会保障平台1人。具体招募时间以市局通知为准。

3.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9号)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目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已经审批,待市里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征缴扩面空间不大。由于我县受地域等各种条件限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金征缴潜力不大,虽基本覆盖,难以更大突破。

(二)就业创业压力不断增强。一是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因为学历、待遇、工种等原因不太接受就业部门推荐的用工地和企业,喜欢凭经验、感觉自己出去闯,以“帮、传、带”为主要的外出务工形式。二是组织培训难。县级培训力量薄弱,培训机构少,培训工种单一,无法满足老百姓的要求。三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不强。受文化程度影响,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懂得保护自身利益,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很好保障。 四是脱贫人口就业不稳定凸显。因受疫情影响,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不同程度弱化,沿海地区、珠三角地区企业延迟开工或关闭,对脱贫劳动力复工率影响较大。就近就地就业存在较大困难,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是最大的诉求,本地就业领域尚不能满足他们到需求。

(三)基金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基金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业务经办未能严格按照业务规程办理,存在基金流失风险。乡镇报送死亡数据存在误差,部门数据共享未得到有效利用,增加了基金风险。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社保基金扩面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社保和失业保险征缴面,确保参保人群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将参训人员所学的技能变成本人的谋生手段。

(三)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中心、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业务经办系统,加大对乡镇业务经办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乡镇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四)抓好“清廉机关”建设力度。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以改进作风为主要抓手,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努力打造“五型双一流”队伍,以高质量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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