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01 15:50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为民服务”的理念,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就业为主线,扎实开展就业促进工作

1.认真完成各项就业任务。一是实现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6100%。完成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更新维护95%;就业重点群体“311”服务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100%;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00%;失业保险金和个人就业补贴系统直接发放100%;公共就业基层平台建站率100%二是大力促进就业。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405人,完成率为57.3%,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640人,完成率81%,完成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2人,完成率为6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9人,完成率为71.2%三是大力开办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1209人,完成任务数60.4%,其中贫困人员400人,完成任务数88.9%;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已培训5人,完成率为9%四是加大失业保险参保力度。今年,参保总人数12400人,已完成11975人,完成率96.5%,完成基金征缴32.97万元。五是发放新增创业担保贷款。上半年共给予自主创业28人发放贷款369万元,带动就业100人。六是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七是发布就业招聘信息。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7000多条,发放企业招聘口袋书1万册。

2.全力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局把复工复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好成效。一是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复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托省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省劳务协作信息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人员信息基本数据、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等相关情况的变化进行摸底,为在防控期间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共线下办理业务400余件,线上办理业务8000余次。二是实行大数据分析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为推动农民工返岗需求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两需求一贯通”,依托“四支队伍”的力量,以村为单位,对大数据分析结果“点对点”比对,核实农民工基本情况、返岗需求、就业意愿、原单位复工复产情况、务工方向、出行时间、实际困难等。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核实,共对131816人进行了数据分析和网格化管理。三是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APPH5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线上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求职招聘对接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为49家企业提供的4200余个岗位发布招聘信息30余批次。四是积极组织务工人员外出务工。上半年,全县外出返岗务工人员46700人,返工率为100%,贫困人口15878人,返岗率为101%,其中跨省返工人数31757人,返工率为103.78%,省内返工人数14943人,返工率100%。返工人数中,组织专列4趟输送2734人,组织专车41趟输送1634人,同时对乘坐专车(列)务工人员开展“五个一”关爱活动,即“一张免费车票、一封慰问信、一盒方便面、一个医用口罩、一瓶饮用水”,共向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流动的人数为14605人。与蓝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就业意向的有324人,占任务数的249%,已输送182人,完成任务数的140%五是积极组织“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印制“扶贫车间”防疫和复工指导手册50余份,为企业提供体温枪16把,口罩500个。目前,18个扶贫车间全部复工,复工率为100%,乡镇覆盖率100%,吸纳贫困劳动力242人,返岗242人,返岗率为100%六是积极组织县内企业人员复工复产。全县建筑行业复工10个,到岗667人,员工到岗率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37个,复工率100%,到岗2342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16家,复工率100%,到岗338人;市重点项目19个,复工率100%,到岗3341人;个体工商户2337家,用工4766人,其中县外234人,县内4392人。

3.认真落实人社各项补贴政策。一是严格落实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依托省平台,定期筛选出符合申领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名单,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认真落实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政策。帮助企业开展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积极落实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做到应享尽享。三是着力规范管理,狠抓失业保险工作。202016月份发放失业保险金182/次,发放金额26.19万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大力宣传小额贴息贷款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截至6月底,为28名符合条件申请贴息人员办理了小贷贴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9万元

(二)以民生为统领,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1.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一是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全县参保人员15.67万人,共征缴基金444.36万元。二是征缴企业养老保险。上半年征缴养基金797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53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406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滞纳金30万元。三是征缴机关养老保险。当前,我县参加机关养老保险单位有187个,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 6925人,其中机关单位2449人,事业单位4476人,征缴基金2200万元,归集职业年金1005万元。四是征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2300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47万元。

2.规范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工作。上半年共为4.1万城乡居民余待遇人员共发放养老金2292.83万元,其中视同缴费领取待遇贫困人员143代发计生奖扶对象70人共计资金2.45万元,乡村医生362人共计14.95万元,电影放映员32人共计0.4万元;累计稽核23人次,结退基金2.33万元;审核丧葬补助金申请477件,核定发放丧葬补助金29.37万元。支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732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6257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1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409万元,省级统筹后的上解上级支出3891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509人支付退休金10567万元。支出工伤保险待遇135万元。

3.认真开展生存认证。采取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等多种灵活认证方式对待遇人员进行生存认证,保障基金安全,上半年认证 3111人次。

4认真落实减免等相关政策。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费2-6月份进行阶段性免征,到6月底,全县218个企业免征工伤保险费,免征工伤保险费用123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23家失业保险7.0238万元,大型企4家业失业保险费3.037万元,支出41.9万元;减免企业社保费118家企业504万元,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以党建为抓手,不断推动人社其他工作

1.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的讲话精神,对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人社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清单》,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整体素养。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开展理论学习,并对学习的内容进行深入的讨论交流,既提高了思想境界,又提高了指导工作的能力。认真抓好所属各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做到逢会必学。同时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红星云、干部在线网络教育学等载体抓好平时的自学,不断提升整个党员队伍的素质,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彰显。三是进一步完善支部“五化”建设。积极营造深厚的党建氛围。及时更新各党支部“一图一表一清单”内容,补充完善公示栏内容,制作张贴相关党建宣传标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照各月任务清单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随时更新和完善《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协助中山门社区开展党建互助、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纠纷调处等,协助桥南社区、晃州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工作,增进了机关与社区联络,推动了双方党建工作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多样。各党支部严格按月开展了扶贫帮困、疫情防控、植树造林、祭奠先烈、春耕支农等主题多样的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主动放弃春节休假和双休时间,深入社区、村组,全力投入疫情阻击战。踊跃开展爱心捐款。在职党员35人参与爱心捐款(参与率100%),退休党员33人参与爱心捐款(参与率82.5%),共捐款8160元。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忠诚意识,每个党员都能够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充分做好过“紧日子”的思想准备。对联合支部钟海成同志违反交通法规规定,饮酒驾驶的行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稳步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2020年继续稳定加大对就业扶贫特岗和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实行滚动进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理补员,目前全县共开发就业扶贫特岗和公益岗3135人,其中2020年新增501人(边缘户115人)。二是抓好社保扶贫工作。共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258人,代缴个人部分社保费252.58万元。三是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稳步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载体建设,加大落实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就业扶贫载体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能力。鼓励农民工及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稳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劳务协作力度,认真执行劳务协作协议,定期开展对接活动,组织贫困劳动力定向输出、规模输出、整建输出,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程度。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今年新引进成才职业技术学校有限公司等6家培训机构,增加了10个专业。同时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了摸底,对有培训意愿企业都给予进行培训,目前湖南顺新龙辰生物工程公司正在申请开展100人的员工岗前培训。

3.扎实开展人事人才及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完成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7)文件要求,积极与林业、农业部门进行对接,申报湘西特聘专家支持指导的企业和一线农户共3家:湖南仲药业(中药材黄精种植)、新晃县友富珠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东魁杨梅种植)、新晃县波洲镇田垅头村洞口组龙脑樟种植。二是抓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目前,已完成招聘计划和招考简章的制定工作,将在6月底发布招聘公告。三是抓好工资福利待遇日常工作。办理了1000余人次因岗位变动、职务晋升、人才交流人员工资调整;核定2014101日以后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和职务升降变化171人次;审批退休62人次;审批一次性抚恤金55人次,遗属困难补助34人次。配合教育局对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行了统计和测算,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4.扎实开展劳动人事行政执法工作。半年来,共处理欠薪案件92起,涉及1800余人,兑付工资3000余万元;及时受理工伤案件,上41起,赔付134万元;接待信访案件7起,已全部结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起,结案4起。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工作方面。一是扶贫车间建设发展不平衡。企业不愿意在乡镇分散落地发展,引导企业到乡镇建厂设点面临困难。在家贫困劳动力年龄偏大,不懂技术,扶贫车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占比低。二是就业扶贫系统人员信息异动不及时。部分乡镇、村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事务多,而外出就业人员流动频繁,电话号码更换也快,使得乡镇、村工作人员对外出人员信息掌握不准,录入不及时,系统人员信息抽查准确率不高。三是部分乡镇、村对返乡回流人员监测工作不够重视,底子不清,没有建立台账管理,上报不及时。

(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不高,缴费积极性不强,对手机缴费、互联网资格生存认证、银行直接缴费等经办业务不熟悉。二是业务能力不足。乡镇、村经办人员业务知识掌握不熟,不能有效为群众解答政策、办理业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就业方面。一是“点对点”搞好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口袋书”开展“点对点”服务,抓好对未外出就业且有意向外出就业的人员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二是推进扶贫车间类别多元化发展。扶持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产品加工制造、农村服务业、手工艺品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丰富扶贫车间种类,规范扶贫车间管理,提升“扶贫车间”发展水平。三是及时分析预警加强就业帮扶。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电话联系、自主登记等形式及时采集失业返乡农村劳动力相关数据,乡镇定期汇总建立台账,并录入省平台。及时为失业返乡农村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岗位、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失业返乡农村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四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县扶贫车间发展良好势头,动员所有车间企业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150人,使员工尽快熟悉掌握操作技能,以便更好的工作,提高其经济效益。

(二)社保方面。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单位学习制度,并按时开展。通过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党的方针政策以及重要文件,并通过干部职工授课的方式集中学习城乡居保、机关社保、企业社保经办业务,提升工作队伍素质与业务经办水平。二是落实好“全覆盖”工作。“全覆盖”工作目前正在安排部署阶段,等数据下发后,督促乡镇及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建立月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全覆盖”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覆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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