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1-15 09:37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不断抓好创业就业工作

1.抓好就业工程。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及时为他们提供用人信息;对离校未就业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二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以促进农民工就业为主的“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

2.抓好就业托底。一是实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在促进城镇就业困难入员再就业的重要作用,用足、用活优惠政策;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帮助城镇就业困难入员实现就业。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援助一户,动态清零。二是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功能。逐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落实国家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负担。

3.加大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有效整合现有的培训机构,增加培训工种,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员培训。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县扶贫车间发展良好势头,动员企业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使员工尽快熟悉掌握操作技能,以便更好的工作,提高其经济效益。

4.开展好农村劳务经济人工作。充分利用好每个村的人力资源协管员和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宣传、发布好用工信息,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加强劳务协作单位的用工对接,为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就业服务。

5.大力发展扶贫车间工作。保证所有的乡镇都有扶贫车间,实现乡镇100%覆盖,加快相关补贴的审批程序,尽快将补贴发放到位。

二、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认真总结推广已有经验做法,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活动,将新媒体平台宣传与树立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增强宣传实效。结合我县实际,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重点宣传对象,切实把就业政策、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人社宣传重要内容来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下到企业、建筑工地进行依法用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检查力度,定期对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继续积极落实和探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办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力度。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必备条款完备;依法正确履行劳动合同、不得侵害或变相侵害劳动者。

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二是强化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责任和义务。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依法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人社部门联合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合力推进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四是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衔接,尽快理顺税务征缴与社保系统的配合反馈,解决保费入库、数据反馈技术障碍。

五、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

过各种方式,提高公民对社会保障的认知,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保,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同时,不断完善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

六、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效果

一是抓好扶贫车间建设。做好扶贫车间建设跟踪服务,不断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二是抓好扶贫就业特岗和扶贫就业公益岗位管理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岗位,针对岗位抓好培训工作。三是认真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四是抓好社保扶贫工作。

七、抓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2020年,按照总体要求,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省厅布置的全省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9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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