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10:20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工作的系列部署,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我县人社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 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派遣、一次性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发布155条人社相关新闻和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诉求,已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法规股长经办,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政务信息收集并由专人负责对外公布,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2023年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在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正常运行。

5.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底考核工作当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有的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2024年,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信息发布审核方面,加大审核力度,避免出现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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