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14:38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方面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局领导为分管领导,并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推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方面
着力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等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认真执行。
(三)工作机制方面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的公文办文流程。对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后,对政府信息进行加载。同时,参照县政府制订的工作规范,制定了我局的各项工作制度。
(四)有关主要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条款。对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解读《条例》促进依法行政。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将“新晃县政府网”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信息按要求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让信息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1. 全年享受政府代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627人,特困人员698人,低保对象5180人,代缴费资金达329.13万元。
2.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1020.096万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情况
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政府信息公开探索性的工作,我局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加大有效信息的公开力度,最大程度的给群众带去全面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云MAS平台等,加大人社信息公开的广度,让群众便捷获取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高度重视人社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公开意识,紧紧围绕《条例》的精神,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