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2-22 08:35 信息来源: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

  1.重点做好旅游开发工作。一是规划“中国生命健康国际文化旅游特色城镇”建设。依托八江口温泉、龙脑樟基地和侗族文化底蕴,整合龙形水域、古朴村落、秀美梯田、冒险森林等资源,打造集温泉度假、文化体验、农业观光、森林运动、康体养生、商务会议于一体的文化型生态旅游目的地。利用晃洲镇城北黄家垄森林公园、夜郎谷及其周边传统古村落打造森林康养、户外运动、动物竞技场、民族文化体验园区。利用波洲镇龙脑资源和湿地条件,打造波洲龙脑康养基地。二是完善汆岩古屯生态休闲乡村旅游开发。健全和完善景区民族文化综合旅游度假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全面完成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和屯堡文化中的各项配套功能区及景观景点建设。三是做好“西溪流域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以西溪流域山水生态,特色村寨文化资源和八江口温泉为依托,配套休闲、养生等旅游服务设施,建成西溪流域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四是加大夜郎大峡谷旅游综合开发。实施景区电瓶车道、旅游厕所、观景点、天桥、停车场、水坝等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夜郎大峡谷,打造AAAA级景区。

  2.繁荣民宗工作,促进民族团结。按照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重大事宜请示汇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认识,形成全县上下各级部门主要领导都要支持民族工作、做好宗教稳定工作的共识,确保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发放编印的《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资料》,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面和知晓率。要加大民族贸易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落实民族贸易企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企业加快发展,促进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利用宣传媒体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激励全县各族人民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3.完善文化设施,改善文化服务。要完善文化产业基础,抓好文化中心建设配套工作,积极申报文化艺术馆培训中心、图书馆分管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非遗基础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带动文化产业有力发展。加快构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建设。要加强文艺人才培养,积极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扶持工程,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

  4.规范市场秩序,繁荣文化市场。要加强文化综合市场管理,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场所清查力度,做好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创建“扫黄打非”试点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关闭无证无照经营场所,不断净化全县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解决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及超时营业等问题。

  5.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博发展。继续推进《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开展文物本体维修工作,改善重点文保单位保护现状。加强对古民居和历史文化村镇进行调查、申报工作,对县内侗民族特色文化乡村予以保护,延续历史文脉,承载文化记忆和乡愁,为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造重要平台,力争将龙溪古镇建筑群、唐伯赓故居为国家级、省级保护项目。积极鼓励和扶持传承人提高技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下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保护工作。推进文化馆建设,进一步构建文化保护、开发、传承的体系。

  6.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加强文化阵地管理,拉起“高压线”,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

  7.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要坚持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形象。践行“三严三实”,营造清正廉洁良好风气。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不松懈,规范决策审批程序,切实加强机关行风政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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