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推荐申报怀化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08:26 信息来源:新晃县文旅广体局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傩戏(侗族傩戏)传承人龙炳金、杨凤元、凉伞侗族婚俗歌传承人吴湘英、新晃侗族木雕传承人钱金菊四人进行了调查、采访,并作录音、摄影、摄像记录,安排专人制作申报文本、申报录像片。
我局还组织了县级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专家一致认为:龙炳金、杨凤元、吴湘英、钱金菊四人分别作为傩戏(侗族傩戏)、凉伞侗族婚俗歌、新晃侗族木雕的传承人,在传承谱系中有序传承,完整掌握了各自项目的艺术技能,在本代传承人中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符合推荐申报要求,同意将他们推荐申报为怀化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可实名向我局非遗中心反映。
联系人:吴晓渊,联系电话:13974516479
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