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提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4 信息来源:新晃县文旅广体局
尊敬的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随着中秋、国庆假期来临,市民出游增多,旅游旺季到来,为使广大市民和游客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拥有一个轻松愉快的旅程,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特此提醒:
一、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湖南省旅游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二、要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问题,合同就是权威的保障。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擅自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游客要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远离低价游陷阱,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四、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尽管旅行社已经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在旅行社责任保险范围内,需要由游客另行购买。
五、要谨慎购物。行程之外增加的购物点,游客有权拒绝参加。行程之内的购物店,游客在购物时一定要小心鉴别,辨明真伪,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被导游和购物店主忽悠,盲目和冲动购买。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发票。
六、要文明旅游。广大市民和游客要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尊重民族民俗和传统,保护生态和文物古迹,践行文明旅游公约,用脚步丈量世界,播撒文明。
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外出旅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不要贪图小利参加低价团,以防上当受骗。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745-6226210 0745-622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