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完成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复核文物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3 09:33 信息来源:新晃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我县正式启动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截至2024年10月21日,我县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112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信息采集、GPS定位等工作。

我县处于㵲水河沿岸,在历次普查工作中,有众多古遗址及新、旧时期石器挖掘点,我县普查队成员没有参加过文物普查工作,缺乏相关工作经验,找到不可移动文物的准确位置比较困难。得益于本地群众的积极配合,本次文物普查工作很顺利。例如:根据之前的文物信息和对比图,无法确定晃州镇胜利村的白洲滩遗址的具体位置。据胜利村田绍刚副书记介绍,1970年修湘黔铁路时在白洲滩挖掘出了旧石器,另外,2005年修高速公路(沪昆高速)时又在现污水处理厂对面挖掘出了另外一些石器。在他的帮助下,普查队不仅找到了遗址具体位置,还明确了挖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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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实其他类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中,也遇到了很多类似的问题。如在核查贡溪镇四路村禁碑时,禁碑被土坯掩埋,四路村龙寨主带头挖掘;在凉伞镇寻找古墓群时,抵达文物点有50米荒山,根本没有路可通行,村民(未留名)用树枝砍出了一条道带我们前行;在鱼市镇晏家,妇女主任杨秋菊、河坝组组长杨银忠带着我们复核了当地所有文物点,并提供新的古石拱桥线索……

我县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队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咨询等方式,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在四普工作队、乡镇文化专干、热心退休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参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中图片、定位及文字说明等重要信息,利用GPS定位、无人机等专业设备对112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核,进行相关复核采集工作,重点确认复核文物的当前保存状况,同时也做了相应的文物保护宣传,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在县域范围内加大文物新发现线索提供,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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