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5工作信息公开年报(原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6-02-02 16:33 信息来源: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
(2015年10月)
一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抓特色,抓重点,抓基础,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我县特色村镇建设经验材料在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凉伞镇冲首村荣获首届湖南省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一、二〇一五年工作总结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及时汇报传达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坚持重大事宜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3月31日,县委书记梁永泉主持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县委常委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陆志前对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了对“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认识,形成了全县上下各级部门主要领导都要支持民族工作、做好宗教稳定工作的共识,确保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召开了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形成了共识。全年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制定了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二)学习宣传政策法规,确保和谐稳定
1、组织集中学习。组织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民间信仰场所登记办法》等民族政策法规,从而全面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抓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赶集日、元宵节、“三月三”湘黔边界画眉鸟争霸赛等传统节日,以及全县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进行宣传。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发放资料,设立咨询台,进行民族知识、民族宗教法规知识和《宗教事务条例》宣传。一年来,共计发放《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民族团结教育读本》、《新晃侗族名片》、《侗族文化垒词新编》、《宗教事务条例》、《民贸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解读》等书籍、宣传资料5000余份,热心解答6000余人次提出的有关民族宗教的问题。
3、注重信息、调研工作。扎实抓好民族宗教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民族宗教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国家民委网站》、《民族论坛》等报刊、杂志以及广播、电视、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一年来,被上级报刊、杂志、网站及上级部门采用文章和工作信息80余篇。同时,积极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实地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形成《新晃城市民族工作汇报》、《在青少年中弘扬民族文化情况汇报》、《新晃侗族自治县村级组织带头人情况调查报告》、《新晃侗族自治县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文章,为我县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三)切实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
1、狠抓民贸政策落实。一方面,提高服务意识,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了解政策,明晰程序,增强主动性;组织召开民贸企业座谈会和业务辅导,进一步落实贴息政策。在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了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宣传暨2015年度民贸企业申报认定培训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的通知》(湘民宗通〔2015〕8号)文件精神,特别是对如何进行民贸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与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搭建服务平台保障政策落实。召开了民贸企业认定工作协商会,县财政、县人民银行与县民宗局分别就如何进行民贸企业的认定工作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严格按照〔2015〕8号文件精神,统一认定标准,将更多有实力,需要发展的中小企业纳入民贸贴息的对象,让其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经县财政、县人民银行、县民宗局共同认定112家企业为2015年度民族贸易企业。
2、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一是积极参加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经过网络群众投票和游客综合评分,我县凉伞镇冲首村综合评分进入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前20名。为了争取在专家评审会上取得好成绩,获得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我局组织人员制作了参评播放的宣传视频,形成专题文字、图片材料。1月初,分管副县长带领民宗局、凉伞镇、冲首村负责人以及专干赴长沙参加了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专家评审会。最终,凉伞镇冲首村被评为“湖南省首届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使得冲首村走进了全省民众视野,让更多的人了解新晃侗寨,了解神秘的侗族文化。二是加强特色村寨项目实施。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成皂溪鼓楼和民族文化广场、风雨桥廊及幸福苑和天井寨寨门、冲首村索桥及旅游附属设施,维修冲首鼓楼、风雨廊、风雨桥、民俗文化墙,完善冲首防洪堤、皂溪灌溉水渠和人饮工程,拓宽并硬化天井寨进寨公路2.6公里、硬化通组道路1.5公里,筹建天井寨农耕文化博物馆。三是认真组织建立“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为积极贯彻响应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要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村镇”精神。我局编制了“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并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建设。经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全县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进行了大排查、大摸底,建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项目库110个,组织申报省“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24个。四是加大对特色村镇的宣传力度。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县民俗风情,了解我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情况并参与到特色村寨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大特色村寨的宣传力度。制作了特色村寨宣传视频,并在新晃红网、手机微信上播放,扩大宣传效果。组织编写画册《冲首村八江口侗寨—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纪实》,重点记录展示冲首村的民族风情、风光、民俗及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纪实,对宣传八江口特色村寨起到了推介作用,让更多的人领略和分享冲首侗寨的魅力。8月5日,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工作推进会议在吉首市召开,会上,对凉伞冲首村、贡溪乡天井寨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了授牌,我县特色村镇建设经验材料作了经验交流。
3、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为确保民族发展资金用到实处,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建立了民族扶贫项目库,精心筛选上报民委系统财政扶贫项目。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跟踪检查,内部审计,建档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使资金管理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对每一个项目的实施,都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项目验收表后,方可到财政报账。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镇2012—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8月下旬,省民宗委检查组赴我县检查2012-201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的经验做法获得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4、积极开展民族文化推广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继承和繁荣民族的历史、文化,更好打造侗族文化品牌,一是组织开展民族传统活动。正月十五,组织开展了全县“民族锣鼓闹元宵展演”活动,来自县内30支队伍在县夜郎广场进行了展演,此次活动吸引了上万名群众前来观看。9月26日,与县侗学会、文广新局主办了凉伞冲首村“西溪流韵”大型侗乡山歌风情展演暨冲首村“中秋”文化旅游节活动,湘黔边地数千名群众和游客欢聚一堂。二是继续抓好侗族琵琶培训教学基地的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侗族琵琶培训教学已初见成效,在今年的全县元宵节晚会上,一完小的小学员进行了侗族琵琶表演,深受少年儿童喜爱以及广大群众称赞。三是积极筹备省、市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和研究,挖掘整理出具有鲜明新晃侗族特色的女子群舞《嫁娘帕》参加省、市文艺调演,通过电视台宣传、深入乡镇选拔、组织人员集中选拔等形式,选拔产生了20名演职人员,同时,以政办名义下发演职人员抽调通知,对演职人员进行统一排练。《嫁娘帕》节目在省、市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中均荣获金奖。
5、着力推进博物馆建设。我局多次组织项目设计团队来我县调研了解少数民族建筑、文化、风俗习惯,确保设计出最能体现我县历史渊源、民族特色的博物馆。经过多次与设计团队衔接,召开县相关单位及专家碰头会、规划设计评审会等,确定了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包括新晃溯源(传说·史迹)、风雨桥上话晃州、侗家情韵(礼俗·艺术)、侗族工艺(记忆·想象)四大部分。组建了以市专家和本土专家构成的专家组,组织专家组召开了两次实物鉴定会,对征集的博物进行鉴定评估,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的领导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博物馆藏品质量和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经过前段时间博物征集人员的共同努力,共征集博物384件,其中捐赠132件,调拨文物38件,收购博物214件。目前,正在进行博物馆施工招投标,力争在11月上旬完成招投标工作。
6、燕来寺佛教文化园工作稳步推进。多次邀请交通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大湾罗乡政府、方家屯乡政府、燕来寺等部门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现场办公、部门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对3A景区创建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工作。我局根据相关建设要求,特别是3A创建的相关要求,多次修改完善项目规划。5月份,邀请湖南省一建园林公司,对燕来寺佛教文化园项目规划进行提质完善,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历经一个月,形成高质量规划图10余幅,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益。经过调整充实、修改完善征拆方案,目前,征拆工作已圆满完成,共征地80亩。第一期建设资金已到位,园区停车场正在建设中。
7、切实加强“两种考生”审核工作。今年是实施新的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审核工作的关键之年。为了确保“两生”审核阶段圆满完成任务,我局牵头组织县纪委纠风办、县公安局人口出入境管理大队、教育局、县一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召开全县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以会代训,对经办人员进行了调整后的新政策和操作流程培训。今年我县共对报考大专院校731名考生进行了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其中少数民族考生706人,汉族考生25人,本县审批371人,市审批368人。及时将审核结果分别张榜公示在县教育局招生办和新晃县一中。通过资格审核认定,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与周边县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我县地理、自然、人文条件十分独特,东与芷江相连,南、西、北三面楔入贵州,与贵州5个县区毗邻。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界稳定,实现睦邻友好,促进共同繁荣,指导凉伞镇“湖南省民族团结示范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凉伞镇充分发挥了榜样作用,经常与贵州周边乡镇开展联谊活动,在与周边乡镇联调联手化解纠纷工作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六进”示范点单位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目前,各示范点均成立了组织机构,建立了创建台账,并设立了创建窗口。
(五)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为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在落实《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基础上,加强对在职宗教界人士的管理,经常到各宗教协会、场所,走访协会负责人和宗教界人士,进行座谈,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积极主动做好各宗教场所的维稳工作。对宗教人士开展的活动实行跟踪监督,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管理,坚决取缔非法传教,各场所做到了外来人员宗教人士进入场所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邀请传教。每个在职宗教人士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御邪教渗透,确保了宗教界的稳定。会同统战、消防等部门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六)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1、将整改落实作为群众路线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作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抓整治、抓落实、建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梳理,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提出了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并分别建立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问题销号台帐。明确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杨丽荣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细化措施,做到任务分解到项、责任落实到人、让整改出实效。组织召开了整改问题销号工作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群众测评,测评结果班子及班子个人评价好与较好比例均达到100%。
2、全力塑造单位新形象。一是规范开门办公。我局按照晃纪通〔2015〕3号文件要求,重新制作了高质量的“人员去向牌”,把考勤登记与去向牌结合起来,做到人员实际去向与“人员去向牌”标识相符。既设置了每间办公室门外单独的人员去向牌,又在单位醒目处设置了包含全体干部职工信息的“人员去向牌”,并在每个干部职工的办公桌上设立了“工作岗位牌”,让来我局办事的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去向、工作职务,工作职责,方便办事找人。强化了签到制度,规范了外出登记,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出差、下乡、请休假都要在局办公室进行登记。二是推行文明办公用语。在接待来访、办事、咨询的群众时,热情大方、以礼相待,耐心解释民族宗教政策。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好话相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二〇一六年工作计划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加有效;完成博物馆建设任务;完成燕来寺佛教文化园停车场及休闲广场建设;组织开展民族文化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助县庆办做好6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
重点工作及举措: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六五”民族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民间节会、节庆活动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个人和集体的推荐评选,在新晃电视台、新晃红网等宣传媒体上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感人事迹,激励全县各族人民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凉伞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六创”活动方案》,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寺庙,以试点单位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利用民族节会、乡镇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范围,促进民族团结事业蓬勃发展。
3、协助县庆办做好6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积极向上级民委汇报衔接,争取省、市民委对我县县庆工作的指导力度和项目争取力度。加强与各县庆检阅游行方队的协调沟通,联系和物色庆典民族服饰设计公司及专家,如期完成县庆检阅游行及县庆民族服务设计制作工作。
4、全力实施博物馆建设。严格按照县委梁书记关于“文物展品要突出民族特色、注重文化内涵、要高水平、上档次”的指示精神,坚持“在博物征集上求精、在资金投入上就低”原则,进一步加大博物征集力度,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实物进行鉴定评估,争取用最少的钱征集更多的藏品。做好已收购藏品的拍照、建卡、登记工作。按要求完成博物馆室内施工、布展、文物陈列工作,力争在2016年6月底以前完成博物馆施工装修工作;8月底以前顺利完成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并试开馆;在县庆前对广大市民开放。
5、稳步推进燕来寺佛教文化园项目建设。在县政协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加强项目的协调、推进,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和项目推进会,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按要求完成燕来寺佛教文化园停车场及休闲广场建设。
6、进一步抓好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继续组织宗教团体开展“一创二专”工作;全力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促进新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7、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强化制度管理,加强部门的组织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把民族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两个代言人”。
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建议针对两个民族乡出台相应帮扶政策。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此次会议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我们建议县委、县政府针对两个苗族乡出台相应的政策,帮助民族乡选准发展思路、谋划发展路径,在扶贫开发、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发展特色经济与旅游业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两个民族乡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机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来我县务工、经商、旅游、学习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已被列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内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具有特殊性,需要充分发挥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我们建议,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形成公安、民政、人社、司法、计生、教育、城管、民宗、社区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和领导有力、组织有效、权责分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