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2014年工作信息公开年报(原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5-03-10 22:02 信息来源: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积极致力于全县的民族进步事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立足我县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今年,我县再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1、采取多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民委系统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重点抓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县乡集镇赶集日、“三月三”、李树乡“百里侗乡、欢乐坪地”农民艺术节、湘黔边界万笼画眉鸟争霸赛等民俗节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进行宣传,使群众在享受民族文化大餐的同时,了解到民族宗教政策,寓教于乐,效果明显,一年来,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7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充分利用《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国家民委网站》、《民族论坛》等报刊、杂志以及广播、电视、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一年来,被上级报刊、杂志、网站及上级部门采用文章和工作信息百余篇。

2、积极推动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充分利用国家建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契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县与贵州周边地区的政策差异,先后形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新晃侗族自治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情况汇报》、《新晃侗族自治县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调研》、《民族地区青年创业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调研》等材料,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以民族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民族经济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和规范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建立了民族扶贫项目库,精心筛选上报民委系统财政扶贫项目。对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四步走”的办法。第一步是由基层提出申请,报送相关论证材料;第二步是县民宗局根据基层申报的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对重点项目的论证邀请市民委经济科的领导指导;第三步是结合国家的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由局班子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论证筛选;第四步是将决定申报的项目报分管县领导审定。二是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制定了《新晃县民族资金管理意见》,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资金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必须邀标,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由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将资金管理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从源头上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建立健全申报项目档案,坚持每一个少数民族建设项目有申请、论证、立项报告、预结算及效益档案等资料。同时,会同审计、纪检、扶贫、财政等部门进行督查和年度审核,加强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实地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坚持“资金随着项目走”,确保了专款专用。通过建章立制、跟踪检查、内部审计、建档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使资金管理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的标准。

2、切实加强民贸优惠政策落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年初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并建立了全县民贸企业资料库,及时掌握民贸企业动态。组织民贸企业、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全县民族贸易企业贷款贴息宣传培训会,使参训人员更好地了解到优惠利率贷款和贴息申请程序的变化,有力促进民贸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还组织县财政、县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全县民贸企业优惠利率贷款贴息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贸企业优惠利率贷款贴息工作会议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帮助申报民族贸易企业。

3、加强“两项经费”管理工作。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是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入学难和贫困群众看病难的“温暖钱”。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使用规定,加强对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用的管理,严把审批程序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同时,为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简化办事程序,热忱为困难群众服务。一年来,补助贫困学生700余人,发放医疗减免费惠及贫困群众237人。

4、突出抓好特色村寨项目的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扶罗镇皂溪村特色村寨建设。完成皂溪村《修建性规划》和《建设性详规》。并据《规划》建成7层高17.5米,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鼓楼一座和占地500平方米的民族活动广场。完成皂溪村学校维修、球场建设、石碑长廊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并移交项目资料。58日,县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现场座谈会,专题研究皂溪村“美丽乡村、特色村寨”建设工作,形成2014年第七期《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我局以61万元资金为引导,整合交通局、财政局、邮政局、烟草局、科协、烟叶办、扶贫办、农综办等部门资金165万元,重点建设皂溪鼓楼、民俗活动广场和岑直风雨桥等。二是完成凉伞镇冲首村广场及广场绿化的结算审计。以50万元资金为引导,整合县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宣传系统资金131万元,重点项目建设八江口吊桥、水毁防洪堤修复、村级公路、村部运动场及附属设施等建设。三是积极做好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申报挂牌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收集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制作成申报资料,将凉伞镇冲首村和贡溪乡四路村天井寨申报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四是积极申报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过宣传发动、调研考察,完成凉伞镇冲首村、贡溪乡四路村天井寨申报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形成专题文字、图片、视频材料进行上报,并将村寨视频资料在湖南红网、新晃红网、手机微信上播放,扩大宣传效果。积极参与“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投票活动,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4湖南十大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投票工作的通知》,同时,印发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0000份,利用全县各种会议、赶集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发放,引导全县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为入围的凉伞镇冲首村进行投票。

(二)米贝、步头降苗族乡乡庆活动成功举办

今年是两个苗族乡成立30周年,我们始终加强与省、市民宗委及与县委、县政府的衔接与汇报。324日,市民宗委主任谭长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志带领我局以及米贝、步头降苗族乡党委书记前往长沙,向省民委专题汇报苗族乡3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414日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对两个苗族乡乡庆建设项目及各部门支持资金情况进行专题汇报。417日县委召开第五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步头降、米贝苗族乡乡庆筹备工作。并出台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五期),从资金、人力和物力等方面全力支持两个苗族乡乡庆工作。610日县委副书记、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忆钢带领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交通、文广新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步头降、米贝两个苗族乡调研指导乡庆工作,进一步加强乡庆工作的指导,推进项目进度。1013日,我县组织召开乡庆庆典筹备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民宗局、两个苗族乡庆典筹备工作汇报。1015日、16日,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领副组长和县相关部门,到步头降、米贝苗族乡分别就庆典活动工作现场办公,解决庆典工作遇到的实问题。制定了《步头降、米贝苗族乡三十周年庆典活动县祝贺团组团方案》,1031日,组织县祝贺团成员开召开步头降、米贝苗族乡成立三十周年庆典活动工作会议,对组团参加两乡庆典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114日步头降、米贝苗族乡庆典分别在两乡政府驻地成功举办,全面展示了苗族乡三十年的变化,展现了苗乡人民的幸福生活。庆典活动得到了省市县积极领导,全县各单位、乡镇和广大群众关心好评。

(三)民族文教体工作全面展开

1、切实加强民族成份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民委关于“两生审核”工作的要求开展“两生”资格审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宗、县教育、县公安局、县纠风办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把了“两生审核”关,切实保障了我县757名考生在高等院校招生录取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权益。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布审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市民委终审,合格率达100%。积极与市民委衔接汇报,认真抓好少数民族群众民族成份的变更工作,一年来办理民族成份变更34人、出具民族成份证明44份、办理民族成份证763人,民族成份纠错16人。

2、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一是完成发放《侗族垒词新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知识的宣传,我们组织专门的编写班子,开展《侗族垒词新编》的编写。今年,该书已发放到各农家书屋、中小学校、单位及社区,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族知识文化的了解,让民族知识得以普及。二是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立法工作。为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侗族传统文化,我局积极参与《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起草工作,条例一共有24条,对新时期侗族传统文化保护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侗族传统文化保护法律名称、保护内容、方针原则、保障措施、工作规范、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将强化政府保护责任,设立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县历史悠久内容丰富的侗族传统文化将得到全面的保护和传承,相关产业经济也将得到长足发展。三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做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从娃娃抓起,一完小“侗族琵琶培训教学基地”日常工作有序开展,61日组织了侗族琵琶弹唱成果展示,表演深受少年儿童喜爱以及广大群众好评。四是组织开展民族传统活动。517日,积极配合县旅游局、县体育局筹备举办了湖南新晃首届帐篷节活动,并结合帐篷节组织开展了“湘黔边界万笼画眉争霸赛”,吸引了来自县内和周边贵州乡镇的数百余各族群众前来参加画眉竞技。五是积极参加全省“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演讲活动。选送的节目《拳拳赤子心 悠悠家乡情》荣获演讲比赛一等奖。

3、推进民族体育传承与弘扬。一方面,积极开展民族体育的普及工作。为普及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繁荣民族体育事业,增强民族体质,促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430日,我们与县总工会、县体育局联合举办了庆五一“民族团结杯”职工趣味体育运动会,将趣味性强、容易推广的毽球、板鞋等项目纳入比赛项目,有力推进了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进机关、进广场。另一方面,积极筹备省、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工作。今年6月、10月分别在怀化市和岳阳市举行市第四届、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们积极筹集资金、添置器材、兴建场地、选拔队员、组织训练,成功组团参加了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市民运会上,我县代表团斩获111615铜,以团体总分426分的好成绩位列全市甲组第一名,我县代表团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在省民运会上,我县代表团斩获2165铜,荣获团体总分甲组第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表演项目银奖,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再是,加强民族体育基地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在兴隆中学、新晃一中建设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修建了训练场地、添置了相应的运动器材,并对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

(四)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组建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来晃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委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服务到位”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新格局。各成员单位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提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有关工作举措。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制定了工作例会制度、宣传教育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异地协作制度、应急外置制度、工作保障制度、督查考核制度。使此项工作得以不断研究提升,宣传教育广泛深入,部门联动整抓共管,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工作开展得以保障,督查考核奖罚分明。广泛深入地宣传来晃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来晃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保障来晃少数民族人员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来晃少数民族人员的良好氛围。三是各部门联动,管理成效明显。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齐抓共管,创建了“来晃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交流群”,加强信息交换的时效性,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综合动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并在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信息员,每月反馈一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实行动态服务与管理。及时通报交换有关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情况。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在就业、生活、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我局积极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民族团结进步“五创”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暨“六进”活动方案》,即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寺庙”活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湘黔边界经济协作园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特色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文明社区和民族团结进步平安寺庙。明确了县工业集中区、县计划生育局、新晃镇第一完小学、隆镇长乐坪村、新晃镇桥南社区、燕来寺为“六进”示范单位。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示范单位开展走访交流,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维护宗教界稳定

定期到宗教团体、场所进行政策宣传、走访座谈、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处置,部署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组织开展了以“安全”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学创建活动,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监管和处置,坚决取缔非法传教;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爱国教育活动,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419日,协助燕来寺举办了燕来慈善协会成立暨“禅悦生活”周年庆典晚会。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如赈灾济困、捐资助学、养老助残、生命关怀、帮助弱势群体等,今年各宗教场所共捐赠善款(物)8.18万元,受益群众1000余人。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学习讨论了本支部的实施方案,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各个环节和目标要求,同时把学习实践活动放在首位,制定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日期安排表》。组织学习了群众路线相关书籍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观看了《焦裕禄》、《生死牛玉儒》等电影,深受教育和启迪。认真开展县委组织安排的“万名党员访群众,进村入户解难题”活动,我局全体党员深入后盾乡镇村,走访群众、听取民心,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向民族工作联席单位和各乡(镇)发放党支部及支部成员意见征集函,收集意见建议全局上下开展一对一谈心活动,开展测评大会、总结大会。通过一系列“学教”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深入剖析转作风,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科学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强化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我县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善管理和工作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重点,建立科学周密、具体明确的岗位责任,做到权利与责任明确、岗位与要求明确。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及上级文件的精神,完善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工作制度》、《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待工作制度》、《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发放到每位干部职工的手中。进一步理清机关工作职能,清理审批事项,及时完善工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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