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7-15 14:18 信息来源:新晃县教育局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克服了各种困难挑战,各项工作在开拓奋进中取得新进展。我市芙蓉学校建设、溆浦县消除大班额、通道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3项工作,已作为全省真抓实干激励表彰项目被省政府表彰。
(一)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11所市直学校开展政治建设考察,进行“政治体检”。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领导干部上党课14堂,开展理论学习闭卷测试3次。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推动理论学习全覆盖,目前局机关党员学习积分10000分以上的超过10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系统奋进担当报国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教育成效得到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喜迎新中国七十华诞系列活动,干部师生在历史回顾和今昔对比中激发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强烈情感。
(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落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思政课改革,召开了全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座谈会,出台了加强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培育思政课改革示范校6所。持续加强素质教育,获全省高中学生“三独”比赛一等奖8个,占全省比重25%;舞水小学成为全省唯一一所获评首届全国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的中小学校。推行“党建+特色”发展模式,培育“党建+”创新融合发展示范校15所、特色教育学校98所、特色教育县6个。全市高考参考人数25064人,总录取22609人,录取率90.21%,其中二本以上录取7893人,同比增加1388人,创历史新高。
(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顺利完成24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77所乡镇寄宿制学校、1656套教师周转宿舍、2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10所芙蓉学校已有6所投入使用,会同已具备使用条件,沅陵正在主体施工,辰溪、靖州正在进行基础施工;6所乡镇芙蓉学校中中方泸阳镇芙蓉学校已开工,鹤城区坨院芙蓉学校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其余乡镇芙蓉学校建设均已启动相关工作。全省芙蓉学校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并推介了我市经验。加大配建学校建设力度,金时中学正在征地拆迁,恒御置业配建学校协议正在报审。引导名校来怀投资办学,湖南师大附属怀化学校投入使用。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学位4.07万个,全年共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1463个,超省定任务397个,分流超额人数9276人。
(四)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落实《怀化市强化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人才支持九条措施》,共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02名。为怀化主城区调编583名,首次为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549名幼儿园教师编制,在中方、新晃启动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出台了《怀化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实施员额制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困扰教育发展多年的编制问题。评选了怀化市名校长5名、名师50名,表彰了怀化市最美乡村教师20名、优秀校长20名、优秀教师50名。推选出全国模范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省优秀乡村教师9名、湖南“芙蓉名师”3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有违师德的27名教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会同县成功入列全省首批6个师德养成教育示范县。
(五)教育行业发展不断规范。构建“市区县一体”的大教育格局,市本级筹集各类资金4000万元支持县市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较好地解决了四中西校区、太平桥小学、靖州渠阳镇芙蓉学校的资产移交问题。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负担调查,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逐步清理过多过滥的涉教检查等事项。着力破解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和烦心事,严厉打击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了违规招生、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学生食堂、违规收费等整治行动,共立案14起,党纪政纪处分14人,工作经验得到《湖南日报》《新湖南》《三湘风纪》等媒体推介。建立健全规范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出台了《怀化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怀化市城区教育近期规划(2019—2021年)》正在公示,《怀化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暂行办法》正在呈批,完成了怀化三中的高中与初中、实验学校的初中与小学学段剥离、机构分设。
(六)教育扶贫扎实推进。建立控辍保学联防联控机制,大力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核实了3410名学籍未匹配的学生,9619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一名辍学。对524名未建立学籍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核查,根据残疾类型和程度,分别采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让他们接受教育,并全部建立了学籍。落实上级资助政策,共发放各类国家资助4.03亿元(含减免),惠及贫困学生114.67万人次。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共募集4932.2万元用于学校建设。
(七)教育大局和谐稳定。落实《怀化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城区学校安防三项重点建设完成率为100%,学生溺亡人数同比下降67%,联合交警部门约谈校车违法责任人5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47台。全年受理来信来访616件,信访回复率100%。排查了1316所学校的安全隐患,现场整改254处,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111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省委扫黑除恶工作督导组充分肯定。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家长共161万余人参加了“安全教育大行动”。
(八)班子自身建设日益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强力整治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制定了《中共怀化市教育局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怀化市教育局委员会集体理财暂行规定》和《怀化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领导指示批示和会议议定事项办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班子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严格执行党政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定,建立健全 “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市直学校均已落实了 “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教育系统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配齐配优市直学校党组织班子,督促指导23个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申创“先锋”党支部5个。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净化教书育人阵地。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抓好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课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二是构建全方位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激励机制,切实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三是强化特色教育培育。按照“一县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生一特长”思路,继续开展县市区特色教育培育工作。
(三)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一是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宣传贯彻,继续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通识培训内容,对全市教师开展师德师风经常性教育。二是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总结新晃、中方两县“县管校聘”试点经验,在全市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在全市实施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素质培养培训,推动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导师、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遴选认定工作。建成10个以上名校长工作室、50个以上名教师工作室。
(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一是抓好消除大班额工作。加强城区学校建设,确保全市新增学位2.86万个以上,明年年底前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655个,完成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目标;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412个、超大班额33个,将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二是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抓好芙蓉学校建设。继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实施全面改薄提升工程。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完成47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
(五)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一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加强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等薄弱学科质量建设,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所需的硬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推动高中教育转型发展。加快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民办教育政策措施,发挥优质民办教育引领作用,提升民办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学籍监控和劝学措施,继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扩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学生资助信息化、精准化水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一人辍学。三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助力“国家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建设,实现城乡学校(含教学点)“三通两平台”全覆盖。
(六)维护教育大局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重点抓好教育行业乱象综合治理。二是落实校园安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怀化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安防三项重点建设。三是统筹抓好其他安全工作。继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