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2 10:0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局办公室政务公开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和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同时发挥教育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文件、教师招录、教师资格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二)拓宽信息公开范围。2017年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在原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教师招录等重点领域内容公开外,我县增加了教师资格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等方面公开,确保及时全面的接受民众监督及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系统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条,其中法规公文信息16条,其他信息49条。
1. 强化重点事项公开。一是继续按程序公开教师招聘信息。二是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信息和教师资格证审核结果信息。
2.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收到人民群众有效建议意见17件,已全部回复,做到了答疑解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
3. 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新晃教育网,全面对网站内容进行再核准,共纠正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相关政策规定收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和高中学生教科书费,并实施相关减免。
减免教科书费。我县2017年春季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人数25824人132.49万元,秋季享受免费教科书人数为26167人173.61万元;高中阶段春季免教科书394人9.69万元,秋季免教科书502人8.42万元。春季初中免费教辅资料人数为5205人5.25万元;秋季初中免费教辅资料人数为2909人3.78万元。
2017春季高中免学费394人31.52万元;秋季高中免学费502人40.16万元。
五、政府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精准度仍需提升;二是公开内容欠完整、更新不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助力政府改革。二是进一步优化教育网站主动公开的栏目、内容和形式,做到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三是加大教育方面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培训力度。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