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8 16:31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第一部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政府经济分类)

6、工资福利支出(部门经济分类)

7、工资福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

8、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经济分类)

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

1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

1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部门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政府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经济分类)

25、经费拨款(部门经济分类)

26、经费拨款(政府经济分类)

2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参与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冷峻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1、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

12、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关工作。

13、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5、起草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同,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16、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7、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导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

18、负责能源预警,发布置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

19、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的,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20、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21、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晃政办发的《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勇知》(晃政办发〔2015〕23号),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规划和地区环资股、法规和经济综合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能源与基础产业股、农村经济与湘西地区开发股、社会发展与财金股、价格调控与商品价格管理股、收费与服务价格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重点项目管理事务中心

2、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价格认证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8.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83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增加,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48.4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37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23.78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83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增加,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4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37万元,占6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万元,占8.51%;卫生健康支出23.78万元,占31.77%;住房保障支出33.57万元,占4.48%;粮油储备支出158万元,占21.1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8.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下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等一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2.76万元,增长91.18%。主要是本年经科商务粮食局转入我单位人员增加运转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级等一家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 “三公”经费比去年增加5.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各项公务活动也相应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招标投标、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

4、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1月我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房屋使用面积1820平方米,房屋出租面积300平方米。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格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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