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5 10:57 信息来源: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如下:

姚林钊,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负责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日常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杨流标,四级调研员。协助申乐同志分管领域工作,负责党建、粮食、党风廉政建设。

杨林军,四级调研员。协助黄永同志主抓深化改革、规划编制工作。

姚星辉,四级调研员。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

尹伟穗,四级调研员。协助杨胜同志抓国动办日常工作。

彭 玮,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产业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兼任招商引资专干;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杨长修,二级主任科员。派驻林冲镇塘家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姚沅福,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陈治国同志分管领域工作。

杨先波,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申乐同志主抓纪检监察工作。

唐小鹏,二级主任科员。协助申乐同志抓易迁后扶工作。

姚建英,二级主任科员、兼任财务人事股股长。负责国动办战略工程管理及局财务人事股日常工作,协助工会工作。

杨武华,法规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股长。负责法规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规划编制、文字综合、巡视巡察、市对县绩效考核工作;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调度、巡检督查等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姚孟余,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负责办公室、工会、县绩效考核工作。

彭彦辉,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日常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杨芳苑,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日常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杨代甜,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彭 玲,工业和基础产业股股长。负责工业和基础产业、环资、园区、服务业发展等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及项目督导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聂映雪,农村经济和服务业发展股股长,兼财政金融、经贸外资股股长。负责农村经济和长江办、能源、财政金融、经贸外资等工作,协助工会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及项目督导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姚 智,社会发展股股长。负责社会发展、投资工作;协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及项目督导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杨显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兼湘西地区开发和能源管理股股长。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管理及湘西地区开发及本工作职能范围内项目督导工作。

余智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杨爱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易地搬迁联席办资金审核及联络等工作,协助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局出纳工作。

姚铁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后勤、安全维稳等工作,协助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马孝明,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管理股股长。负责粮食行业管理、军粮供应、行业安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做好粮食及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成品粮管理工作。

吴佳玲,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国动办综合工作;协助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管理股日常工作。

向国娟,粮食及救灾物资储备股股长。负责粮食统计、调控工作,协助局办公室上传下达、文件收发、工会财务等工作。

杨天远,价格调控和价格收费管理股股长。负责价格调控和价格收费管理、成本审核、价格监测工作,协助价格认证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周静,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干。负责价格认证中心及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工作,协助做好价格调控和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本工作职能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徐武汉,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负责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及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根据大项目办分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杨昭鹏,行政审批服务股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李迎春,行政审批服务股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杨铠源,抽调省发展和改革委跟班学习。

易子云,抽调省发展和改革委跟班学习。

熊一霖,财会人事股工作人员。负责出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人事工作。

吴冰冰,财会人事股工作人员。负责人事等工作。

丁 鼎,财会人事股工作人员。负责财务会计等工作。

全丽芳,综治专干。负责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消防、信访、疫情防控等工作。

钟芳华、姚柳春、蒲祖贵、甘秀红,按原人防办工作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待县国动办“三定”方案确定后再作具体分工。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3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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