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29 11:56 信息来源: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大力争项争资,加强项目管理,优化经济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做好规划工作

履行经济计划统筹协调职能,牵头编制和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目前,全县“十四五”规划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正与市“十四五”规划同步印发;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已完成招投标;全县“奋战开局年见到新气象庆祝百周年”行动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年、产业发展年、项目建设年、招商引资年活动方案相继印发。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争取到项目8批次,争取项目资金26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314万元,省级预算资金341万元。包括新晃县上菜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晃县教师新村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晃县山羊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冲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新晃县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帮扶项目、大湘西精品线路品牌提质升级工程项目。申报国家专项债项目21个,总投资70.14亿元;争取中央资金储备项目34个,总投资11.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29亿元。

(三)强化重点项目管理

1、我县今年计划实施82个重点项目,含66个新、续建项目和16个前期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1.3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3个,年度计划投资20.58亿元;重点产业项目25个,年度计划投资18.31亿元;重点民生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2.46亿元;前期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112.7亿元。实施市重点项目21个,年度计划投资23.73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19.93亿元。

2、1-4月份,66个新、续建项目开工38个,开工率达57.58%,累计完成总投资11.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7.82%。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3个,共完成投资5.4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26.69%;重点产业项目25个,共完成投资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0.08%;重点民生项目8个,共完成投资502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20.38%;2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总投资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1.29%。

3、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为完成投资77亿元,增速为10.5%。1-4月,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44亿元,增速27.2%,排名全市第8位。1-4月,共入库项目18个,入库金额33.27亿元。

(四)严格项目行政审批和工程项目监管

1、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积极对接上级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相关部门的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部共享的原则,各部门逐步实现非涉密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动态跟踪、限时办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实施网上在线并联审批,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透明度和效率。截至2021年4月底,共完成项目审批事项17项,投资额135973.5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项,投资额1420万元;企业项目备案事项13项,投资额17540万元;企业项目核准事项1项,投资额8731.32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变更事项3项。

2、坚持“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项目招投标审批手续,加强开标程序和评标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使招投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好地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严格招标程序、严肃招标纪律、提高招标质量的目标。2021年上半年,累计核准项目招投标事项审批22项,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项目14项,中标价1.03亿元,其中公开招标8项、中标价0.97亿元,邀请招标6项、中标价0.06亿元。

(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我县为精准做好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各项工作,确保全县1618户6653名易地搬迁群众在“十四五”期间真正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战略新目标,启动了我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1、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25个集中安置小区的公共设施运行、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重点对供水、排水、排污、垃圾收运、电力等公共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了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度春节。

2、加强了对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督促各乡镇和各小区管理人员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张贴标语100余幅,横幅22条。

3、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应付款项和建设过程中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清查。经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已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进度拨付,各施工单位对参加项目建设的务工人员工资基本发放到位,没有发现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

4、为组织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十四五”期间从队伍建设、后续管理、就业帮扶、产业发展、示范带动、典型培养等方面全面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各项工作,县联席办在充分征求乡镇和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县直相关单位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规划》,并下发执行。

5、启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综合示范区”和“后续帮扶示范区(户)”建设行动。启动打造3个集中安置后续管理示范区、3个集中安置就业帮扶示范区、3个集中安置产业发展示范区;启动创建15个励志易地扶贫搬迁自主创业示范户和15个分散安置示范户工作。

(六)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开展了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调研工作和幼儿园收费专题调研工作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对我县行业协会商会、燃气初装费收取情况、转供电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启动我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工作,目前正联系第三方公司对供水企业进行成本监审。

(七)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1、加强储备粮管理。我县已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县级储备粮任务,2019年进行了轮换。我股室时刻关注着粮食的安全保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储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做到了专人、专仓、专账管理。4月份对储粮企业进行了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5月份对县级储备粮食进行了药物熏蒸,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为我县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2、加强军粮供应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粮供应管理政策,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军粮加工、供应等环节的工作,做到渠道畅通、质量稳定、服务优质、保障有力,为驻军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3、依法监管,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疫情期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粮食部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市场调控和稳定物价的各项工作,发挥粮食市场监管职能,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库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打击无证经营、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粮食监督检查9次,出动检查人员27人次,检查粮油经营企业、门店30个次。有效地维护了粮油市场的基本稳定和安全。

(八)提高政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的要求,着重做好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政责任明确、廉政内容公开、廉政措施落实,从思想作风和工作措施上防控腐败现象发生。

2、强化使命担当。以“比能力、比担当、比奉献,促转型”的“三比一促”活动为载体,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首先是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水平。其次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经济新常态下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善于抓试点、推经验、树典型、搭平台,确保各项政策和改革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牢牢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共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教育5次,4月8日至9日,全体党员到会同县、通道县开展了“踏先辈足迹,弘扬革命精神”主题活动。

(九)积极开展其他综合工作。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联系林冲镇唐家村乡村振兴工作,已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的2名工作人员,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省级生态文明、国家级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加快前期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项目计划,加快施工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开工,达到时序要求。二是狠抓资金筹措。用好融资平台,实现有效融资;继续加强招商引资,不断提升招商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三是强化调度督导。在坚持调度的基础上,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现场专项调度,通过跟踪式的问题化解,实现项目建设的推进提速。

(二)做好行政审批和工程项目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新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各方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是及时对招投标服务工作的关键环节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三)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和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工作思路,巩固2020年专项整治成果,拓展整治范围至农业、环保领域工程项目,围绕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和转包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以及标后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定,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监管水平,推动专项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全力护航“三高四新”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做好粮食和物质储备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粮食购销公司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在粮食收购方面:全力抓好粮食收购,特别是最低保护价粮食的收购工作,确保群众利益和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在粮食销售方面:认真组织粮源,确保市场粮食供应和粮价基本稳定。通过购销,搞活粮食流通,发挥流通对生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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