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双公示管理(行政处罚)一期
发布时间:2025-03-26 16:29 信息来源:新晃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相对 人名称 |
行政处 罚类型 |
行政处罚 内容 |
执法结论 |
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一般违 法行为 |
贵州****服务有限公司新晃分公司 |
责令改正、罚款 |
贵州****服务有限公司新晃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新晃县*****小区消控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贵州****服务有限公司新晃分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整的行政处罚。 |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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