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丽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11:4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丽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晃政人〔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丽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吉礼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登峰同志县公安局贡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胜贵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彬同志任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关本清同志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超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龙宝进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职务;

李新江同志任县教育局总督学;

免去舒阳秀同志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免去李泽标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萍同志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蓉晖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顺桓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蒲毅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平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扶罗派出所所长职务;

瞿晓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富心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志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京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改办主任职务(兼);

莫曙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昌海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世英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杨廷超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吴英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波同志任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郭珍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贻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发木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青蔚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国祯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徐伟军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沅强同志任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凌志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杨小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向景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丽珍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钰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蒲曾坤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政廷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姚仲芳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阳春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向诚忠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沅文同志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杨敏同志任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潘启臣同志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城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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