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丽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11:4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丽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晃政人〔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丽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吉礼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登峰同志县公安局贡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胜贵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彬同志任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关本清同志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超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龙宝进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职务;
李新江同志任县教育局总督学;
免去舒阳秀同志县教育局主任督学职务;
免去李泽标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萍同志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蓉晖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顺桓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蒲毅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平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扶罗派出所所长职务;
瞿晓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富心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志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京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改办主任职务(兼);
莫曙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昌海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世英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杨廷超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吴英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波同志任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郭珍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贻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发木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青蔚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杨国祯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徐伟军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沅强同志任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凌志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杨小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向景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丽珍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钰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蒲曾坤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政廷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姚仲芳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阳春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向诚忠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沅文同志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杨敏同志任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潘启臣同志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城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职务。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