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09:04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发〔2024〕14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2024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奋力建设“四个民政”,强化系统观念,树牢民本情怀,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新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全县完成137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4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400元/年;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至115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至160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90元。
2.强力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晃源集团做好殡葬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进场施工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晃殡仪馆项目主体建设进度。
3.加快推进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用地报批、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批复等前期工作,争取2024年下半年按时开工。
4.提升平安边界建设质效。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新晃/芷江县界的年度界线联检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奋力建设忠诚民政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巩固拓展教育成果,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
3.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做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巩固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大力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持续巩固文明红旗单位创建成果。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强化正风肃纪建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精神,深入治理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新形象工程”等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专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全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为鉴,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巡察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奋力建设有为民政
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国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推送数据,做好监测比对情况线索核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
(2)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广应用个人电子授权,推进跨区域核对,精准认定对象、评估需求、发放资金,实现精准救助全覆盖。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推动有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明确规范申请审核程序、救助标准、佐证资料等,全面推进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落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推动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价格上涨补贴发放工作。
(3)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有效衔接工作。协同推进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实现互认互纳,落实救助帮扶措施。研究制定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4)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着力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服务水平。
(1)提升基础保障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儿童领域法规政策,推进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推动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积极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建立儿童主任述职考核制度。依托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
(2)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重点开展私自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开展收养政策培训和收养工作现场督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复问题咨询,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3)加强特殊儿童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托湖南省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完善动态监测摸排机制,落实“一人一档”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摸底排查,及时精准将儿童服务对象纳入政府关爱保障范围。
(4)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爱的陪伴”孤残儿童成长关爱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贯标大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湖南省儿童福利机构基本工作指引》,加强机构内业务档案建设、完善管理服务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好福利机构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能,创新社会服务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落实从业查询、强制报告、“一站式”办案取证等制度,对挂牌督办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
3.加快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1)完善养老服务需求体系。落实全省统一、结果互认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辖区内老年人经济、身体、年龄、居住等状况,精准掌握刚性需求。实施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养老领域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全省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培育一批护理服务、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带头人,打造一支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带头人队伍。积极发展养老产业新业态,引导和支持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扩大老年助餐服务。
(2)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全面落实《全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常态化抓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持续完善“1+N+X”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区域性(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等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加快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在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五个统一”。
(3)完善养老服务责任体系。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规范乡镇、村(社区)基层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等级评定工作。大力宣传孝老亲老敬老文化,强化家庭养老和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健全老年人监护制度。充分发挥社工人才支撑作用、社会组织载体作用、志愿服务补充作用和慈善资源助推作用。
(4)着力完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联合消防、住建、卫健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全面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资金存管工作,推广使用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
4.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1)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要求,完善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同步推进的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2)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审查,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程序,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行业和类型布局。
(3)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作用,全力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标准化开展年度检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并推动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晃社会组织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4)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十个一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开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县级社会组织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通过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就业岗位、设置见习岗位和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等,扩大社会组织稳岗就业能力;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供需对接,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建立县级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增进民生福祉。引导社会组织聚焦“一老一小一残”等民政重点服务群体,积极参与提供养老、助残、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精准救助等民政服务事项。
5.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壮大慈善主体力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广泛链接慈善资源,扩展募捐渠道,做大慈善资金盘。制定县级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创建星级社工站点,全县星级基层社工站达到6个以上。
(2)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加大对大病救助类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领域涉宗教事项的常态化监管力度。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能力,强化对慈善组织的日常检查、年报年检、抽查审计,加强结果运用。
(3)营造崇慈向善氛围。持续实施“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99公益日”等传统品牌项目,创新开展服务“一老一小”困难群体慈善活动,大力推动“善济病困·村居公益人”“慈善之光·与爱同行”眼病公益行项目落地实施,加大困难群众慈善帮扶力度。开展“中华慈善日”“学雷锋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五届“湖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慈善”氛围。
6.推进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
(1) 规范销售管理。坚持规范管理、市场销售两手抓,以“四新协同”为实践路径,以“五化布局”为牵引,深入推进“小组制”“小班制”,提升网点运营能力。全力抓好“新人新店”工作,把新人新店建设和培育作为实现突破的关键来抓,全年新建“新人新店”3家以上。按照“做强做优头部网点,攻坚提质腰部网点,扩大腰部网点数量,淘汰倒逼底部网点”工作思路,力争全县网点数量增幅10%以上。
(2)深研数字营销。落实好省、市福彩中心营销活动,积极进行配套。自主开展3场具有区域特色的自主营销活动。
(3) 完善品牌运营体系。完成省福彩中心的统一系统切换、渠道管理系统、云上潮店系统、电子走势图、即开票运营系统、热敏纸管理系统等方面工作任务。加强福彩“爱心驿站”建设,将福彩打造成“随手公益、随手可为”公益平台。
7.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全力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逝有所葬、迁有所去”。学习推广南县工作经验和又东村散坟治理模式,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巩固拓展硬化大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成果。推进移风易俗,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持续深化“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
(2)优化婚姻管理服务。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落实“全省通办”服务效能提升要求,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3)加大爱残助残力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主动服务,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继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推动雅康精神康复社区服务建设管理。
(4)规范流浪救助管理。深入贯彻中办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机制。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及时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街头露宿人员入站接受救助,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5)强化革命老区工作。落实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有关要求,抓好老区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规范资金监管使用。弘扬老区精神,落实全省“革命老区乡村行”宣传活动。加强沟通联系,致力有效衔接,形成支持老区工作的合力。
8.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治理体系。落实“四议两公开”、为基层减负等制度,推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机制不断健全、治理效能有效提升。配合抓好清廉村(社区)建设。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2)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落实村(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备案、履约、激励、奖惩制度,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进一步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大力整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降人情负担、保人身安全。
(3)强化城乡社区治理。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怀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模式。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实施村居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全县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深入推进全县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和谐社区示范创建等活动。
9.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工作。科学编制相关行政区划标准示意图和简册,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2)提升地名监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地名监管服务制度建设,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健全地名信息库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数据质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服务,探索成立地名志愿服务队伍。
(三)弘扬大抓落实作风,奋力建设效能民政
1.以更加专业的状态抓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政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两本工作指南,坚持“站上去、走出去、沉下去”,向上级学、向先进学、向基层学,开设“民政大讲堂”,及时跟进掌握最新民政政策,提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法治化建设,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组织好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开展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创文、创卫等工作,认真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2.以更加高效的状态抓落实。全面落实“137”工作法,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的工作,必须在1天内研究,能够办结的3天内必须办结,由于客观原因一时办结不了的7天之内要有阶段性成果,形成任务交办、落实、办结、反馈的闭环式管理。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真正做到把实际情况摸透、把具体问题把准,把解决路径弄通,高质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以更加团结的状态抓落实。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协同各部门支持,将更多工作纳入重点发展战略、重要工作安排、重点考核内容、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民政发展保障。强化“一盘棋”思想,探索设立“善于创新奖”“勇于攻坚奖”“甘于奉献奖”等,坚决做到奖惩分明,推动形成比有目标、学有行动、赶有措施、创有成果的良好氛围。
4.以更加清廉的状态抓落实。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凝心聚力、大抓落实。常态化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之以恒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控廉政风险,着力规范权力运行,铲除腐败土壤。用好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推动民政行风作风建设。
(四)坚决树牢底线意识,奋力建设安全民政
1.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建好权责清单,高效运行安联网平台,深入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所有民政单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消防验收达标100%、应急预案建立100%、隐患排查整治100%、开展应急演练100%、问题督查曝光100%、严肃追责问责100%,督促下足“绣花”功夫,增进本质安全水平。
2.坚决守住防范涉老非法集资底线。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和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强化养老机构联合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机构“白名单”,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涉老非法集资宣传,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坚决杜绝涉老非法集资案件。
3.坚决守住资金监管底线。深入实施新晃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建立资金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加强福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民政领域各项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资金监管效能。科学谋划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定底线、中线和高线任务目标,优化预算管理,加强资金项目公示公开,注重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统计调查,加强数据治理,实现民政业务系统与“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的无缝对接。
4.坚决守住舆情风险防控底线。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风险研判,稳妥有效及时处理舆情事件。紧扣工作重点、时间节点、社会热线,提炼特色亮点,开展宣传策划,讲好民政故事。推进民政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依法高效办理县长热线、为民热线等交办事项。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节假日信访稳定工作,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
5.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底线。一是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民政领域系统自身领域、村(居)民自治、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福利彩票发行涉黑线索摸排,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持续开展禁毒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毒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深化禁毒严打整治、禁吸戒毒和宣传预防教育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