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07 16:12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功能

政务公开专区主要承担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职责

1.政策咨询查询。为企业和群众咨询、查阅、获取国家、省及本级政策文件提供精准、便捷服务。

2.办事服务指引。对前来咨询线上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企业和群众,清晰、准确地指引其在政务服务大厅相应专业办事窗口或登陆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进行办理。

3.指导申请公开。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政策查询需求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网上检索或资料查阅能当场提供的,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指导其向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公开。

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行为规则

1.指导群众文明健康自助查询政策法规。不得使用专区电脑浏览不良信息。

2.善于登录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索查询政策文件,帮助群众获取信息。

3.对于当场查询不到的信息,指导群众规范填写《依申请公开表》或登陆新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申请,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公开。

4.整理、补充专区内的政策文件书籍、办事指南、政府公报等资料。

5.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窗口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要求

1.上班时应统一着工作服,并佩带工作胸牌。

2.不得浓妆艳抹,不剪怪异夸张的发型,应修饰得当,仪表端庄。

3.行为举止要文明、端庄、大方、自然,站、坐、行、听姿势要端正。

4.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礼貌热情,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语调亲切、语速适中、语态谦和。

5.对群众的咨询,应做到有问必答。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倾听,不予争辩;群众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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