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0 15:02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民法院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重要检验,作为践行“四个意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杨琳慧为组长,党组副书记陈红星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认真制定《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党组书记杨琳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务必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压实责任担当;在整改过程中认真听取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及尚未完成的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切实夯实整改责任,高位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截至12月11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的3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36件信访件,已办结36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1项,挽回损失0.15万元,清退资金20.97万元,问责追责26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党的理论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履行职能职责方面有差距。

1.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班子成员进行研讨交流时,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

2.问题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主题,收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并存放于资料室。

3.问题3: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院党组书记带头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通过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三是联合镇远县人民法院等十家法院共同签署了《㵲阳(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四是在“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寨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4.问题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领导讲话、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并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快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办理涉黑恶案件1件,在一个月内办结。

5.问题5:刑事案件量刑不当,审判质量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员额法官履职能力;二是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2024年度发改案件进行分析;三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四类案件”监管,落实院庭长阅核机制,对定性不准、量刑困难的案件要进行本院、本市、本省的同案检索后再结合案件进行定罪量刑研究。

6.问题6:存在同案不同判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研究并完善刑事案件分配机制,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情况;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功效;三是强化院庭长阅核、监督,对案件定罪量刑进行把关,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汇报。

7.问题7:执行到位率偏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冻结账户、限高、失信、拘留等强制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二是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提高网络拍卖案件数;三是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依法移送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8.问题8: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较高,没有实现案结事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补助标准(试行)》,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降低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二是宣传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保障胜诉利益的实现;三是加强对调解员、审判辅助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从2024年8月份起向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放《诚信履约告知书》。

9.问题9: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移送案件衔接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推动形成公、检、法三家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格局。

10.问题10:因执行不到位导致涉执信访案件增多。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运用冻结账户、限高、失信、拘留等强制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二是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三是成立信访专班进行专项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11.问题11: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分别进行研判;二是安排党员干警担任意识形态工作专干,对所有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信息和材料进行保密处理。

12.问题12: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二是全面摸排网站内容,及时对官网相关版块进行更新。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严的氛围尚未有效形成。

1. 问题13: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反思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三是严格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十项规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是集中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

2.问题1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调度;二是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明确其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聚焦重点敏感岗位和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3.问题15:清廉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亲自部署抓推进,将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重要内容;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开展清廉家访活动,向全体干警及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

4.问题16:案卷材料错漏频出、诉讼文书送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民事书记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针对审判实务过程中较为典型的发改案件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讲评;二是由审管办牵头,每月对归档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岗位竞赛等评先评优工作;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5.问题17: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十项规定》,围绕日常考勤、会风会纪、庭审现场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二是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会风会纪管理办法(试行)》《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严肃会风会纪,抓实作风建设。

6.问题18:“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人员参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工作规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机制,会前主动邀请会后及时报备,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7.问题19:公务接待管理不合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公务接待、会计核算等相关文件制度,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流程》,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及报账流程;三是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8.问题20:出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并履行交叉审批程序;二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9.问题21:财务报账附件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务报账相关文件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财务报账管理,责令经办人员补充完善相关报账附件;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10.问题22:政府采购内控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将购置的新审判楼桌椅、碎纸机、饮水机等列入固定资产,加强资产管理;三是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遵照执行。

11.问题23: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项目维修相关文件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常维修管理规范流程》,严格规范维修管理;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有差距。

1. 问题24:党组履职尽责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组织办公室和政治部干警到市中院参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制定《文件处理流程》,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规范文号使用及发文程序。

2.问题25:机关党建弱化虚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选优配强机关党委队伍;二是开展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并将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挂钩;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四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初心与蜕变》等警示宣传片,并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问题26:人才梯队建设缺乏科学谋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补充了2名80后年轻员额法官,并对因身体原因及到龄退休的2名员额法官及时办理退额手续;二是对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分层培养,通过公招的方式增加了3名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选派其到信访、基层法庭等重要岗位进行培养,加强人才储备;三是制定并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比学赶超 提质增效”岗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全员考核及绩效奖金分配实施细则》,激发干警的斗志和干劲,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问题27:人事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人事工作专干,严格规范人事选任程序,积极请示汇报;二是选派政治部干警7人次到上级法院参加政工、人事、法官管理等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四是补充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5.问题28:主题党日开展时间与实际不符,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性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加强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和整改,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每月发布《党建任务清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参考清单》,坚持月提醒,强化跟踪问效。

6.问题2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准则》,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7.问题30: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少交党费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党费交纳标准,确保不重不漏、应交尽交;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体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及金额,发现存在上述错误系部分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计算错误,导致党费少缴,现已全部补缴到位。

8.问题3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确保内容完整、详细;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9.问题32: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执行换届程序;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10.问题33: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和有深度; 三是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四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四)反馈问题:推进巡察和审计整改有时差,缺乏常态长效。

1.问题34: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即阵地建设欠完善、网站部分栏目未能及时更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加强整改,并安排专人对院官网各个版块进行及时更新;二是建立《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强化阵地建设;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2.问题35:专项审计整改不够到位。共反馈了5个方面9个问题,其中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还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即诉讼费收费管理不合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加强整改,对应退未退诉讼费17.93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明确由财务人员康慧芳定期到立案窗口办理诉讼费相关事宜,严格落实诉讼费管理办法;三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最多的承办人张华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四是对于正在整改落实的部分房屋和土地未办权证问题,目前已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房屋和土地进行了测绘,并在官网对未办权证的房屋和土地测绘情况进行了公示,且此项工作获得了湖南省机关事务局的通报表扬,下一步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开展安全鉴定和备案等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并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院党组班子负总责,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院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整改事项“守土尽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巩固并扩大整改效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和边改边犯,确保整改工作长期见效。

(三)进一步统筹结合,深化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工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司法改革各项举措在我院得到贯彻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法院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反映电话0745-6221262;邮政信箱: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迎宾大道旁(新晃县新中医院旁),邮编419200 ;电子邮箱:xhfybgswx@163.com。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月6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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