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7 15:59 信息来源:新晃县司法局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改出实效、改出长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舒孝逢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所、中心、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吴伟妮同志兼任,舒秀清同志任联络员,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小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14条问题44项具体问题,细化了44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事项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党组书记舒孝逢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对照问题,寻找差距,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思考、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定期调度跟踪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难度较大、推进缓慢的工作集中研究措施,多方攻克,力求100%完成。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明确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是整改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层层督促传导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跟踪督办。积极主动督导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跟踪问效,要求各分管领导全面监督、分析研究,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巡察移交的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聚焦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一)反馈问题: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有“温差”。

1.问题1:落实学习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下发《新晃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2.问题2: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新晃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3.问题3:理论与实践脱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指导运用,组织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政治轮训。二是围绕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调研课题并收集调研文章。三是加强工作宣传报道。

(二)反馈问题: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短板。

1.问题4:防范政治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开展政治风险学习教育。

2.问题5: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制度。二是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台账上报。

(三)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问题6:两名班子成员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材料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二是政工室对述职报告再次进行审核,未落实的重新修改上报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材料。

2.问题7: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晃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各类公示内容。

3.问题8:没有按新闻报道规定执行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晃县司法局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方案》。二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信息发布前“三审”签字备案。

(四)反馈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不够有力。

1.问题9:牵头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少,参谋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完善调研报告的审核报送程序,对全县性的调研报告经局“三审”后呈县主要领导签阅。二是强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

2.问题10:法治督察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治督察力度,对乡镇和县直13个单位进行了法治督察。二是积极开展法治督察回头看工作,抓好省、市、县关于法治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制定《新晃县法治督察实施办法(实行)》,与县巡察办建立联合巡察机制。

3.问题11: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少,不重视指导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培训。二是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行政处罚规范化实用手册》。

4.问题12:述法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新晃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评价办法(试行)》,每年组织正科级“一把手”进行集中述法,实现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负责人书面述法全覆盖。二是加强材料审核及归类整理存档。

5.问题13: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防性侵、防止校园霸凌等法治宣传。二是组织“法治护航员”走访企业,与企业座谈、开展法治体检、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法律建议。

6.问题14:人民陪审员选任底数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二是严格落实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人员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审及材料存档。

(五)反馈问题:乡镇司法所管理有差距。

1.问题15: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对标《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要求,11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完成了1个模范化中心司法所建设;完成10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2.问题16: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岗位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二是推荐司法所长参加省市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组织乡村两级人员调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六)反馈问题:驻村工作队不按要求选派。

1.问题17:驻村工作队不按要求选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驻村办《关于调整乡村振兴联村帮扶单位的通知》,我局需选派2人。二是采取编制调整、人员更换等方式调整驻村工作队员,脱钩岗位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短板

(七)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问题18:传导责任压力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二是制定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三是组织股室负责人、新录用人员任前廉政谈话。

2.问题19:“清廉机关”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责任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廉政党课、廉政教育学习、观看廉政警示片,完成“清廉机关”阵地建设升级改造。

2.问题20:纪律执行和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律所负责人进行集中提醒谈话。二是深入开展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行动。三是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信息共享。四是组织开展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1期;对相关律师事务所进行随机检查。

(八)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

1.问题21: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做好稳控疏导工作。二是常态化对调解员进行异动,规范人员管理。三是组织乡村两级人员调解员业务培训。

2.问题22: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档案评查。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问题23: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九)反馈问题: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效果不凸显。

1.问题2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中没有动真碰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关爱帮扶。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

2.问题25:干部队伍法纪规矩意识淡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加强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学习。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本系统典型案例通报及警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十)反馈问题:不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

1.问题26:重复报账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重复报账的资金收回并入账。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差旅费报销台账,杜绝重复报账。

2.问题27:部分经费支出不对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不对公支付的资金进行了核查,收集相关凭证佐证。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问题28:工会经费超范围支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会会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二是完善我单位工会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的审核。三是对我单位工会凭证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收回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四是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问题29: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不按规定发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司法所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司法所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对发放不规范的资金再次拨付及收回。四是对“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不规范的相关责任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五是建立并下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确保奖补发放有明细、有台账,做到阳光透明。

(十一)反馈问题: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不强。

1.问题30:县司法局党组对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认识不足,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重点人员、重大资金或重大事项的工作都通过班子会进行开会讨论决定,邀请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班子会议,重大决策向纪检组、政法委报备。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十二)反馈问题:党的建设工作开展不规范。

1.问题31:对退休党员管理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成立司法局退休干部党支部。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的管理和关怀关爱,开展困难党员走访慰问。

2.问题32:阵地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明确整改责任人。二是更新完善党建阵地3块。

3.问题33: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要求、步骤,按要求召开1次党组民主生活会,达到会议目的和效果。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制度。

4.问题34:党员管理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党员的管理,及时对1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问题35:领导班子担当不足,分工不科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1月召开局党组会,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分工调整,调整后班子分工更合理科学。

2.问题36:人岗安排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开招考补充人员力量。二是通过岗位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

3.问题37:中层干部培养储备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层干部选育、培养,组织年轻干部到省市参加业务培训,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名册。二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扩充公证处编制人员。

4.问题38: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比例失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然退休消化。二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年轻力量。三是交流转任年轻干部到司法局工作。

落实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四)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1.问题39: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会议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组织召开1次党组民主生活会,达到会议目的和效果。

2.问题40:发掘、培养专业人才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公证员助理招聘力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助理员。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干部参加省市业务技能培训。

3.问题41:对司法所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化所建设还未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要求,11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完成1个模范化中心司法所建设;完成10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4.问题4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公务出差报销超标准和重复报现象仍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管理,建立差旅费报销台账,杜绝重复报账。二是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及时将重复报账资金收回并入账。

5.问题42:工会财务混乱,未按规定计提和划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会领导及财务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二是对工会拨缴经费进行了全面核查。三是按要求规范拨缴经费及行政补助经费。

6.问题44:对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问题的整改避重就轻,整改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司法所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司法所人员全面开展核查。三是对发放不规范的资金再次拨付及收回。四是对“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不规范的相关责任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五是建立并下发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确保奖补发放有明细、有台账,做到阳光透明。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局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持续用力,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筑牢信念根基,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既扎扎实实解决眼前问题,将整改后续工作进行到底,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对照责任清单抓好督办。对新制定修订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动态监控评价,确保执行效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再检视、再整改、再提高,不断增强局党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担当,推动责任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司法所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既要抓好工作,也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积极接受和配合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执纪从严,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责任追究。

(三)夯实基础,发挥支部堡垒作用。立足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狠抓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提升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认识,切实让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起来、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围绕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突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四)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局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发挥好局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环节,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促进事业发展创新的过程,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过程,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管理特殊人群,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以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成绩,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222454;邮政信箱:新晃县晃州镇人民路156号,邮编419200 ;电子邮箱:sfjzgsrs@163.com。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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