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1 11:59 信息来源: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晃处非办发〔2020〕1号
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处非联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巩固当前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今冬明春“两节”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领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万家团聚、集中返乡”的好时机,结合本部门、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干,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两节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创新方法,注重工作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结合本部门、本乡镇在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民风民俗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公益广告、新春佳节宣传品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利用综治网格员、社区、村组工作人员等力量进一步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点、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分析总结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传播途径等,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的源头防控。
三、突出重点,响应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工作,加大对中老年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对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及区块链等新兴领域进行重点宣传,突出对防范“一非三贷”领域风险的宣传教育,通过全方位、大规模深入开展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国务院处非联办要求,全县辖内在开展日常宣传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处非联拍摄的公益广告和省处非办积极制作的公益宣传片,通过县电视台、电台等进行长期播放同时通过辖区公交移动媒体、LED屏等户内外可视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渠道播放,加大传播推广力度,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使广告宣传深入基层。国务院处非联相关公益广告视频和省处非办公益宣传片、海报等文件均已上传至百度网盘,百度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aipI0J5BS-_lwhSOfMKdQ,提取码:3uqt,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集中播放、统一印制及有序张贴,提升宣传效果。
四、明确责任,注重宣传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落实各地各部门职责,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县处非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总结,及时归纳本辖区本系统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县处非办(县人民政府办514办公室)。
特此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