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25 09:59 信息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新晃TV
1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世新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县领导赵小玲、陆奇文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及2025年规划计划的报告、关于全县促进就业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鱼市镇人民政府、步头降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中医医院医养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记者|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