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波洲镇政府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0:28 信息来源:新晃县波洲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24年,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更新完成领导信息12条,更新内设机构基本信息1条,发布规划计划1条,发布文件通知4条,主动公开更新人事信息2条。以提高我镇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受理平台更加完善高效。依托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全面畅通当面受理、信函受理、传真受理、互联网受理渠道,为公众提供多种方式便捷的依申请服务。2024年,全镇暂未收到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年共更新上网信息20条,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共刊登政府信息20条,同步发布镇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确保群众可直接在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信息发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提升全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3.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公开提速。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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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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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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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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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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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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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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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三是相关部门报送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2025年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一是严格信息筛查,不断提质增效。严格执行发布信息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履职尽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提升工作水平,持续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三是依托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扩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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