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冲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11:43 信息来源:新晃县林冲镇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冲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林冲镇通过“新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2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领导信息类9条,内设机构类1条,人事信息类3条,财政信息类2条,文件通知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信息公开类2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林冲镇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实行专人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按时查看更新栏目,及时稳妥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错链、死链、数据丢失、页面显示错乱等各类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晃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依据《条例》和新晃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林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公开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主动公开意识,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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