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27 信息来源: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全年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0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1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4全面完成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依申请公开机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便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尽管本年度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我们仍持续优化申请流程,提高处理效率,确保在收到申请时能够迅速响应,准确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我们实行了严格的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需经过多部门联合审查,确保内容无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我们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复核与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避免过时或错误信息对公众造成误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们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优化工作。本年度,我们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便于公众快速定位所需信息。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平台的技术支持与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定期自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我们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渠道多样性不足。当前信息公开主要依赖于官方网站,缺乏通过社交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传播,限制了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公众参与度不高尽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仍然较低,缺乏有效的互动和反馈机制,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二)改进情况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将积极探索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确保公众能够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2.增强公众参与和互动我们将建立更加完善的公众参与和互动机制,如设置在线问答、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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