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1:30 信息来源:新晃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主动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是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及时公布并更新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处理内容。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水利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利信息的最新动态。在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维护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文件信息的发布解读外,做到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做到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等。

四是及时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10个部分内容进行了公开。2024年截至1231日止共发布涉及以上10个方面的公开信息3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3条,内设机构1条,文件通知20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有待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内容及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本领能力,做到每个股室至少1人弄懂会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能信息,补充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围绕我局工作,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的解读工作,做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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