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6:34 信息来源:新晃县公安局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政务中心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内容。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内设机构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规划计划2条,文件通知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4,我局未收到有关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废改释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查找存在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门户网站功能提升,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规定,积极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误报等情况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908

行政强制

24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准确,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优化群众服务。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加大依申请公开方面内容的培训力度,确保答复内容到位、格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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