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32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2024,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全局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一是提高主动信息公开的质量,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三审制度,执行各办公室(中心)撰稿,业务人员一审一校,分管领导二审二校,主要领导三审三校签发制,全过程实施分管领导负责文字和保密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专人网站发布的签批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全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本局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经费开支情况,做好部门预决算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保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管理信息公开栏目,清理过时栏目“牛帮帮人社大讲堂”。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网络终端安全监管,及时查杀病毒,消除终端安全隐患。二是网络信息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可靠、符合保密规定、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0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0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规范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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