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47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和相关规定,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尤其是对全县预决算、绩效管理、直达资金等财政信息进行规范发布。2024年集中公开了全县135个预算单位的预决算、预算绩效“三公”经费,及时对局网站开设的栏目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政府部门的门户形象。2024年在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发表信息宣传报道13,积极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财政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4本部门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尤其是对全县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集中发布。同时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2024年截至12月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文件通知类信息4条,人事信息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财政信息类280条,直达资金信息23条,共计289条。财政直达资金栏目划到了财政信息栏目下,财政信息栏目下增设预决算栏目、其他财政信息栏目。并对单位的基本情况、领导信息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指示,县直部门不再单独建设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栏目、频道。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开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部门栏目进行发布。我局部门栏目当前共设置有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9个子栏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栏目信息内容由我局自主发布,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审核后在网页前台呈现。

当前我局未开设有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严格网络信息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信息审核、发布时间,信息安全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网站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三审”制度》,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审”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宣传财政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容易出现数字逻辑错误和错敏字。由于集中发布的财政信息内容较多,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都由各单位财务人员编制,财务人员文字水平参差不齐,公开的资料类型较多,业务数据关联较大,在审核时难免出现疏漏,导致信息公开质量和要求有差距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运用别字检测工具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审稿质量,从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晃侗族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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