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1:06 信息来源:新晃县林业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41231日,通过网站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25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更新量11条,财政、人事信息等其他信息更新量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考核。定期对县门户网站各栏目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不定期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工作透明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无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公开主动意识。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总关切的相关信息政策法规、项目实施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林业方面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严格做到依法解读、依法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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