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5:37 信息来源:新晃县统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畅通网上互动渠道。2023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类信息8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统计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大力宣传统计信息的最新动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3年发布各类信息17条,其中文件通知解读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照要求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维护,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高度重视,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集中发布的信息内容较多,公开信息中少数几处出现的数字逻辑错误和错别字。二是个别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准确,和栏目性质要求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点,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入理解政务公开政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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