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1:11 信息来源:新晃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突出创新,加大改革,坚持主动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本单位7个工作机构(含内设股室)的主要职能、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县水利局2024年工作计划。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10个部分内容。2023年共发布涉及以上10个方面的公开信息10余条。截至20231231日,通过网上公布规范性文件2条、行政许可42条、行政处罚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公布并更新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处理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水利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利信息的最新动态。在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维护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文件信息的发布解读外,做到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做到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照要求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维护,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领导重视,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公布更新监督方式与程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评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弄清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问责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还有待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机制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明确职责和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我局工作,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的解读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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