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7 09:42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规定,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畅通网上互动渠道。2023年,各类民政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3条,内设机构1条,文件通知5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信息8,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3,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3年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

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错链、死链、数据丢失、二维码失效、页面显示错乱等各类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网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条例》新规定,积极安排部署编制完成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误报等情况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人员变动频繁;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准确,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提高依法公开能力。三加大依申请公开方面内容的培训力度,确保答复内容到位、格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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