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15:57 信息来源:新晃县农业农村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农业农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规定,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畅通网上互动渠道。2023年,主动公开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7条,内设机构1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14条,处罚信息18条,文件通知21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条,按时办结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3年新晃县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各类信息81

完善政务公开审批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错链、死链、数据丢失、二维码失效、页面显示错乱等各类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照要求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维护,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无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对发布人、审核人进行培训,对政务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公开发布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加大政务公开日常检查测评力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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