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1:32 信息来源:新晃县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231231日,通过网站以及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30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更新量20条,财政、人事信息等其他信息更新量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起,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考核。定期对县门户网站各栏目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不定期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工作透明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无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晃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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