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0:24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严格对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县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常务会议信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畅通网上互动渠道。全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12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80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按时办结6条,其中网络申请5条,信函申请1条,公开2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3条。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4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698,县本级政务新媒体发布178条,新开设政府网站专题5个,发布规范性文件16个,解读信息69条,制作政策文件图解16条,制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图解11

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错链、死链、数据丢失、二维码失效、页面显示错乱等各类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26政府组成部门(含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1个乡镇入驻门户网站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信息。本年度新晃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1069

新媒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要求,清理整合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本年度依规注销2个,务新媒体3,均纳入常态化监管

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之间的衔接。实现无缝衔接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便利,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的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12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941

行政强制

24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生动,有待加强;二是部分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办理合法性审查专业人员保障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文件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二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