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DR-2021-00002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晃政通〔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均可进行初次兵役登记。19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往年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登记的应当进行年度兵役登记信息复核变更。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各乡镇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各乡镇兵役登记站负责指导和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相关学校督促本校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在校内进行网上登记或前往常住户口地乡镇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好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相关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送相关乡镇武装部留存备查。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各乡镇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各乡镇兵役登记站将县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