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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09:59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431200/2020-033839
  • 文号:晃政办发〔2020〕14号
  • 统一登记号:XHDR-2020-0100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5-07-14
  • 签署日期:2020-07-14
  • 登记日期:2020-07-14
  • 发布机构:新晃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日期:2020-07-14
  • 公开责任部门:新晃县林业局

XHDR-2020-01004

晃政办发〔2020〕14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办法》已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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